证券代码:002885 证券简称:京泉华 公告编号:2026-008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确
认:
年初未分配利润 520,550,120.34 元,减去提取盈余公积 2,942,678.76 元,减去
支 付 的 普 通 股 股 利 5,845,705.31 元 , 公 司 期 末 实 际 可 供 股 东 分 配 的 利 润
利 5,845,705.31 元,公司期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92,834,330.58 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 2025 年度实际可供
分配利润为 492,834,330.58 元。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0.35 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270,916,968 股 , 按 公 司 目 前 总 股 本
税)。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按照“分配比例不变,调整分派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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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金额以实际派发为准。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
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9,482,093.88 5,845,705.31 3,748,674.06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9,076,473.25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
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 19,076,473.25 元,高于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度拟分配的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的比例低于 30%,主要原因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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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需求
考虑到公司目前正处于业务发展的重要时期,需要留存一定的资金用于业务
拓展、项目建设、创新研发等,以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健经营。本次利润分配
方案是在确保公司具备充足流动资金以支持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
行业情况、经营战略目标、运营计划等多重因素后制定的,将有助于保障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公
司内在价值,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也更有利于股东长期投资回报。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日常经营发展、进行技术改造升级以及
新兴项目拓展,为公司中长期战略的顺利实施和持续稳健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保
障,同时保障公司未来分红能力,符合公司股东长远利益。
公司不断健全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机制,通过投资者热线、电子信箱、互动易
等多种渠道,为中小股东表达关于现金分红政策的意见和诉求提供便利。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届时公司股东会将采取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 年)》,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
件下,公司将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
理念,深耕主业提升质量,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持续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以良好的经营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四、备查文件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