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22 证券简称:绿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9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
实 现 归 属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44,040,067.61 元 , 母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按 2025
年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919,548.29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配利润为 518,090,542.80 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
原则,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18,090,542.80 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
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本着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
则,结合目前自身的经营情况、盈利状况、经营性现金流情况、未来发展规划等
因素,提出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41,287,87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5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064,393.9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
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本次利润分
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
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固
定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7,064,393.90 元,系本次尚未实施的年度
权益分派金额,占 2025 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6.04%。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064,393.90 70,643,939.00 199,083,626.20
回购注销总额(元) 115,569,086.55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元)
研发投入(元) 42,925,858.34 29,513,774.10 40,444,347.76
营业收入(元) 989,882,702.63 830,998,225.87 1,081,383,781.53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
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是否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否,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
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 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不触及《深圳证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 条第(八)项规定
示情形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上表中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系本预案拟派发的现金分红 7,064,393.90 元。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本预案不会造
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该利润分配方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
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绿通新能源电动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