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核查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关于核准中国电力
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103 号)核准,中
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或“公司”)向 30 名发行对象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80,124,211 股(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
发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保荐人”、
“中金公司”)担任中国电建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
—规范运作》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金公司及其指定保荐代表人对 202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与意见如下:
一、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2]3103 号)核准,中国电建向 30 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股票 2,080,124,211 股,每股发行价格 6.4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3,395,999,918.8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13,328,526,034.17 元。2022 年 12 月 30 日,保荐机构扣除部分承销及保荐
费用(含增值税)后将剩余募集资金 13,338,732,019.19 元划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
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2 年 12 月 30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47942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协议》。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期共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
尚未归还的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299,000,000.00 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146,629,450.58 元(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
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二、2022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内,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宣武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北京中银大厦支行已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
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具体信息已经公司 2023 年 1 月 17 日发布的临 2023-005 号、2023 年 2 月 15 日
发布的临 2023-010 号、2023 年 7 月 8 日发布的临 2023-049 号及 2024 年 1 月 12
日发布的临 2024-004 号公告披露。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
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账号:
截至 2025 年末,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元
开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账号 余额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北京四道口支行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 公司北京宣武支行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北京分行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北京中银大厦支行
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有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限公司 公司北京宣武支行
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有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北京中银大厦支行
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有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 北京分行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国际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浙江华东建设工程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北京分行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中银大厦支行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局有限公司 北京中银大厦支行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局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程局有限公司 公司北京海淀西区支行
合计 / 146,629,450.58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四道口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西区
支行的下属网点。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期共使用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具体明细见附表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的金额为人民币 1,033,032,836.95 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
经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自
筹 资 金 人 民 币 1,033,032,836.95 元 及 预 先 支 付 发 行 费 用 的 自 筹 资 金 人 民 币
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 2023 年 3 月 22 日发布的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临 2023-020 号)披露。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经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8.51 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信息已经公司 2023 年 7 月 25 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
(临 2023-054 号)披露。公司以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障募集资金使用为前提,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
金 67.33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具体信息已经公司 2024 年 7 月 23 日发
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
公告》(临 2024-047 号)披露。
经 2024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4.31 亿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 2024 年 7 月
流动资金的公告》(临 2024-051 号)披露。公司实际使用 64.31 亿元闲置募集资
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
集资金 64.31 亿元已全部归还。具体信息已经公司 2025 年 1 月 22 日发布的《中
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
(临 2025-002 号)、2025 年 6 月 21 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
告》
(临 2025-035 号)及 2025
于提前归还部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年 7 月 23 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 2025-043 号)披露。
经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29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
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临 2025-043 号)披露。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
公告》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通过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账号
为 110906862910909 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 55.29 亿元(最高额)闲置
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归还的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
为人民币 52.99 亿元。具体归还情况已经公司 2025 年 11 月 26 日发布的《中国
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临 2025-071 号)披露。2026 年 1 月 23 日,公司再次提前归还上述用于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 3.16 亿元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归还后,尚未归还的用于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余额为 49.83 亿元。具体信息已经公司 2026 年 1 月 27 日
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归还部分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的公告》(临 2026-007 号)披露。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无。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或回购本公司股
份并注销的情况
不适用。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经 2023 年 3 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新增间接全资子公司中电建南方建设投资
有限公司为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
城际铁路深圳至惠州城际前海保税区至坪地段工程 1 标(前保-五和)施工总承
包项目”实施主体,与原实施主体中国电建、中国电建下属子公司中电建铁路建
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一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
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共同实施募投项目。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 2023
年 3 月 22 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
增实施主体的公告》(临 2023-019 号)披露。
经 2024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将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越
南金瓯 1 号 350MW 海上风电 EPC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0 月。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 2024 年 7 月 26 日发布
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临
经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南院将购置的一座 75 米水深海
上自升式勘测试验平台转让至其全资子公司中电建中南(海南)海洋科技有限公
司,并将中电建中南(海南)海洋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75 米水深海上自升式勘测试验平台购置项目”的实
施主体。该募投项目涉及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试验平台已交付投入使用,且
不涉及募集资金后续投入及专户开立事项。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
已经公司 2025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主体的公告》(临 2025-024 号)披露。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经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将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云阳建全抽水蓄能
电站项目”变更为“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 EPC 项目”,原“云阳建全抽水蓄能
电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3.08 亿元将投入“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 EPC
项目”,新项目由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中
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
利水电第十工程局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信息已经公司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的《中国
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
新项目的公告》(临 2023-085 号)披露。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见附表 2“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中国电力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
出具了《关于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报告结论为:“我们认为,中国电建 2025 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中
国电建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措施及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国电建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
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中国电力建
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
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况。
附表 1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亿元
募集资金净额 133.29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5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33.08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金额 79.8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4.82%
承诺投资项目 截至期末
截至期 项目
截至 累计投入
末投入 可行
是否 期末 截止期 金额与承 项目达到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本年度 进度 性是
已变 承诺 末累计 诺投入金 预定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序 承诺投资 投资总 投入金 (%) 否发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更项 投入 投入金 额的差额 可使用状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号 总额 额 额 (4)= 生重
目 金额 额(2) (3)= 态的日期
(2)/ 大变
(1) (2)-
(1) 化
(1)
粤港澳大湾区深圳都市圈城际铁路
深圳至惠州城际前海保税区至坪地 2026 年 8
段工程 1 标(前保-五和)施工总承包 月
项目
越南金瓯 1 号 350MW 海上风电 EPC
项目
(注 2)
不适
用
海上风电施工安装业务装备购置项
目
购置项目 (注 3) (注 4) (注 4)
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 EPC 项目
(注
合计 - 149.63 133.29 133.29 13.56 79.82 -53.47 59.89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参见前述专项核查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相关内容
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参见前述专项核查报告“三、(三)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相关内容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
不适用
况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不适用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参见前述专项核查报告“三、(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相关内容
注 1:经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及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将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变更为“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 EPC 项
目”,原“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3.08 亿元将投入“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 EPC 项目”。
注 2:经 2024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同意越南金瓯 1 号 350MW 海上风
电 EPC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 2026 年 10 月。
注 3:系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后净额部分。
注 4:本项目系购买公司海上科研、勘察配套装备,不直接产生收益。通过购置 75 米水深海上自升式勘测试验平台,将有效提升公司在海洋工程
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强化海上勘察业务经营开拓能力,提高项目履约核心能力,构筑公司全系列深远海勘察规模作业能力壁垒。
附表 2
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亿元
变更后的
项目达到
变更后项目 截至期末计 本年度 投资进度 本年度 是否达 项目可行
实际累计 预定可使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项目 拟投入募集 划累计投资 实际投 (%) 实现 到预计 性是否发
投入金额(2) 用状态日
资金总额 金额(1) 入金额 (3)=(2)/(1) 的效益 效益 生重大变
期
化
云阳建全抽水
云阳建全抽水蓄
蓄能电站 EPC 33.08 33.08 7.39 12.71 38.42 2028 年底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能电站项目
项目
合计 33.08 33.08 7.39 12.71 38.42 — — — —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战略发展的规划及资金资源布局投入的审慎考虑,结合“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
站项目”的投资回收周期和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公开挂牌方式引入战略投资者共同投资该项
目,引入战略投资者后,预计公司将不再拥有云阳县建全抽蓄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控股权,从而不
再具备以业主方角度实施本项目的客观条件。但同时公司会保留项目公司的部分股权,以享受项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 目未来投资及运营收益。
体募投项目) 为充分利用企业资源并实现募集资金的效益最大化,充分发挥公司“投建营一体化”优势,考虑
到公司下属子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已中标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EPC 工程,故公司拟将原云
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变更为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 EPC 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后,公司有关募集资金仍将最终用于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建
设,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未发生实质变化,但有关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将由公司作为项目
业主方实现的项目运营效益转为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方实现的工程承包效益,本项目的实施主体和
盈利模式将发生变化。本次募投项目的变更,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集资金投资回
报,投资回报将更为直接,预计在中短期内将对公司效益带来直接积极影响。此外,本次募投项
目的变更将促进公司工程承包主业的积极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整体的核心竞争力,在产生良好经
济效益的同时,亦契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转型升级发展方向,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
经公司 202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
会议及 2023 年 11 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意将 2022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变更为“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 EPC 项
目”,原“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3.08 亿元将投入“云阳建全抽水蓄
能电站 EPC 项目” ,新项目由中国电建集团中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方)、中国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四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水利水电第十工程局
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具体信息已经公司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的《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的公告》(临 2023-085 号)披露。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
不适用
目)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