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普昂
(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昂医疗”或“公司”)向不特定
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
对普昂医疗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
核查意见: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子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
升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为公司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三)委托理财方式
公司进行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投资额度为任一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人
民币 1 亿元(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投资产品限于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
(四)委托理财期限
在不超上述审议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
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决策与审议程序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规范投资管理控制风险。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
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
风险;
(2)公司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聘请
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以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自有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适度的购买理财产品,
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事项已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公司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昂(杭州)医疗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顾兆廷 徐清卉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