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沙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长沙
族兴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族兴新材”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
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4 号——保荐机构持续督导》等有关规
定,对族兴新材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
如下:
一、日常性关联交易
(一)预计情况
单位:元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
主要交易 预计 2026 年 2025 年与关联
关联交易类别 际发生金额差异较
内容 发生金额 方实际发生金额
大的原因(如有)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
- - - -
动力、接受劳务
销售产品、商品、提
销售产成品 8,000,000.00 7,824,359.82 -
供劳务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
- - - -
品、商品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
- - - -
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其他 - - - -
合计 - 8,000,000.00 7,824,359.82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月顺
注册资本:3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江边社区工业中心大道 11 号 2 栋 101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颜料的技术开发;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
易制毒化学品、成品油)的销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电子元
器件,建筑材料的销售;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
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关联关系:详见下方其他事项说明。
关联交易内容: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向其销售产成品发生金额不超
过 200 万元。
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刘毅力
注册资本:80 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真南路 4268 号 2 幢 J13370 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产品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机械
电气设备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摩托车及零配件批发;摩托
车及零配件零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
类化工产品);建筑装饰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
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生态环境材料销售;电线、
电缆经营;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园林绿
化工程施工;文艺创作;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详见下方其他事项说明。
关联交易内容: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向其销售产成品发生金额不超
过 300 万元。
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梁斓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注册地址:东莞市万江街道上甲社区大洲工业北路 29 号
经营范围:研发及产销:水性涂料、新型环保纳米材料、空气净化产品、环
境污染防治设备、电子产品;销售: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室内外
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防水补漏工程;建筑劳务分包;环境污染治理。(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梁晓斌之弟梁斓控股公司。
关联交易内容: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向其销售产成品发生金额不超
过 300 万元。
履约能力: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其他事项
公司关联方上海胜券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胜券”)和深圳市杰品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杰品”)曾为公司区域经销商。为规范关联交易,
公司逐步减少与上海胜券和深圳杰品业务往来,原属上海胜券经销区域由上海贤
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贤亨”)承接负责,原属深圳杰品经销区域由
深圳市松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松广”)承接负责。基于上述情况,
将公司向上海贤亨、深圳松广的交易比照关联方交易披露。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决策与审议程序
司 2026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梁晓斌、夏风回避表决;本议
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在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原则上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采用公允、
合理的定价方式。
(二)定价公允性
双方在平等、自愿、诚信的基础上,按照市场交易规则定价,公平合理。
四、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预计的 2026 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
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五、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发展的正常所需,因此具有必要性,对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经营成果的真实性,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
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该事项符合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则的规定,本次预计关联交易事项不
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 2026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