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华
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骐环保”、“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及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0〕341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65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3.87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641.55 万元,扣除
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3,735.30 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已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容诚验字[2021]230Z0009 号”的《验资报告》。公司
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23,735.30
减:累计直接投入募集项目总额 22,784.11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 -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 -
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金额
加: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70.72
募集资金应结存余额 0
募集资金实际结存余额 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
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
规范使用。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国元证券和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团结广场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并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开户行 账号 初始金额 期末余额
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已使用完毕进
行了销户
场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已使用完毕进
行了销户
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已使用完毕进
司马鞍山支行 行了销户
合 计 25,811.36 0
注:公司本次首发募集资金净额 23,735.30 万元,与表中初始金额的差额部分为尚未扣
除的发行费用。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情况对照表》。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发生改变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容诚专字[2026]230Z0753
号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关于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银行对账单,抽查了大额募集资金使
用原始凭证,获取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明细;查阅了审计机构专项报告,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文件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
专户存放、管理与使用,使用募集资金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735.30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15.8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2,784.1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 项目可行
调整后募集 是否达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变更项 募集资金承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报告期实 性是否发
资金配置金 到预计
资金投向 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入金额 入金额(2) 度(%)(3)=(2)/(1) 使用状态日期 现的效益 生重大变
额(1) 效益
分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 注1
否 12,000 12,000 - 11,227.73 93.56% 2021年4月30日 514.64 是 否
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
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
注2
否 否 否
产业化项目
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
否 13,000 1,735.30 - 1,735.30 100.00% -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业务营运资金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5,000 23,735.30 115.88 22,784.11 - - 942.90 - -
超募资金投向
无
合计 - 35,000 23,735.30 115.88 22,784.11 - - 942.9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 适用
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本年度收益未达预期,主要受市场供需变化、政府投资减缓及部分订单交付延迟等因素影响,同时叠加产品毛利率下
(分具体项目)
降,导致整体效益未达预期水平。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
不适用
变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
不适用
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因公司与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达成投资意向,拟将“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作为项目投资内容之一,经公司2021年2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
施地点变更情况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地点由马鞍山慈湖高新区曙光路与电业
路交叉口东北角变更为马鞍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明珠路和同心路交叉口西北角。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内
外部环境等因素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
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不适用
施方式调整情况
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 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6,560.12万元,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
证报告。
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1,6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截至2025年5月23
日,公司已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不适用
现金管理情况
①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募投项目结余金额主要包括“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未满足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
支付条件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因该等项目尾款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
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和“补充水环境治理工程业务
营运资金”项目的结余资金879.4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②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
意见。募投项目结余金额主要包括“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未满足支付条件尚未支付的部分合同尾款、质保金等款项,因该等项目尾款支
付时间周期较长,将节余金额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长期闲置。截至2025年6月11日,公司已
将“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的结余资金642.4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用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
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 不适用
情况
注 1:2021 年马鞍山城镇南部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项目已投产,截至 2023 年 7 月 11 日,公司已将该募投项目的结余资金 878.26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
销该募集资金专户。该项目永久补流前的累计投入金额为 11,227.73 万元,累计投资进度为 93.56%,累计投入小于募集资金配置金额主要系未到付款节点尚未支付的部分设备、工
程质保金等尾款,后续将在永久补流资金转入的账户中逐步支付;
注 2:2024 年智能化污水处理设备产业化项目已投产,截至 2025 年 6 月 11 日,公司已将该募投项目的结余资金 642.48 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该募集
资金专户。该项目永久补流前的累计投入金额为 9,821.08 万元,累计投资进度为 98.21%,累计投入小于募集资金配置金额主要系未到付款节点尚未支付的部分设备、工程质保金
等尾款,后续将在永久补流资金转入的账户中逐步支付。
(本页无正文,为《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
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刘依然 杨凯强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