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广康生化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新星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保荐代表人姓名:胡轶聪 联系电话:0755-8249201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
是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
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 1 次
《危险化学品安全法》 《精细化工企业安全管
理规范》《光气及光气化产品生产安全规范》
等新规的发布实施,大幅提升了公司募投项目
特定工艺的本质安全门槛,使公司募投项目需
根据新规要求进行设计方案变更。此外,2026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的发布实
文件一致
施,对环保合规性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 ,
使公司募投项目的环评工作有所延长。为确保
项目的高质量实施,经评估,公司对募投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2次
项目 工作内容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是
规定报送
保荐人关注到,截至本次现场检查完成日,公
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不及预期。保荐人已提请
公司管理层关注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如募集资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金投入及项目建设进度受市场因素影响可能
不及预期,及时对项目可行性进行重新论证,
并调整募投项目规划,严格履行相应的决策程
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1)发表专项意见次数 10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告除外)
(1)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是
报告期内,公司因使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非保
本理财产品,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
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相关事项
虽未造成募集资金本金损失,但不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
监管规则》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违
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 182 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广康生化高度重视相关问题,深刻反思在募集
资金管理和信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问
题,采取的主要整改措施包括:①对报告期内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进行全面核查及风险
评估;②严格遵循《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等规定,进一步明确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品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种,加强现金管理相关审核流程;③组织全体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对《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专项合规培训,重
点学习募集资金管理、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新修订的内控制度。
项目 工作内容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26 年 3 月 5 日
本次培训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规要求,重点介绍了 2025 年中央经
(3)培训的主要内容 济工作会议要点解读、上市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征求意见稿)解读、上市公司监管规则修订
要点、募集资金监管要求以及违规处罚案例等
内容。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请参阅本跟踪报告“一、/8./ 请参阅本跟踪报告“二、/5.
相关内容。 内容。
切实督促广康生化组织全
体董事、高管人员及其他相
关人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监管规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
请参阅本跟踪报告“一、/8./
法规,高度重视募集资金使
用,及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
相关内容。
理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
对广康生化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情况的跟踪力度,督促
广康生化对募集资金现金
管理等募集资金使用重点
事项严格按照要求进行信
息披露,进一步提高信息披
露质量。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 无 不适用
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不适用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及解决措施
公司股东华拓至远
叁号因误操作以低
于公司发行价减持
主动购回相应股份
并向公司上缴收
益,未产生实际获
利。详见公司披露
公 告 ( 编 号 :
是 不适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四、重大合同履行情况
保荐人核查了广康生化重大合同的履行情况,经核查,持续督导期内,影响
公司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五、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报告期内保荐人未因该项目被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报告期
内,广康生化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 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具体情
及整改情况 况参见本报告“一/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
况”。除前述监管措施外,报告期内广康生
化不存在其他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新星 胡轶聪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