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深圳市
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技术”或“公司”)2022 年度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 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为了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收益水平。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在该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银行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
的投资产品等)。不用于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标的的理财产品;不
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公司拟投资品种的发行主体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有效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该期限及审批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二、风险分析与控制措施
(1)公司的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收益不可预测。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商业银行流动性好、
安全性高并提供保本承诺、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
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所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
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
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及相
关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求的前提下进行适当配置,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资金运作和对外支付造成影响,亦
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收益水平,提升公司价值,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
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
展,不影响日常资金的周转及需求。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
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同意该议案内容并提交董
事会审议。
于 2026 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提高短期财务投资收益,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本数)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
投资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资金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本次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科信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姚 政 邹九零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