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审核意见
中喜特审 2026T00163 号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 号新成文化大厦A 座11 层
邮编:100062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箱:zhongxi@zhongxicpa.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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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页 次
一、专项审核意见 1-2
二、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3-4
三、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审核意见
中喜特审 2026T00163 号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濠光电公司”)
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
细表”)。该明细表已由信濠光电公司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监管机构”)
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12 月修订征求意见稿)》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
(深证上〔2024〕
一、管理层对明细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及相关要求的规定编制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
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专项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
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专项核查工作以对明细表是否不存
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 11 号新成文化大厦 A 座 11 层
电话:010-67085873 传真:010-67084147 邮政编码:100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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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信濠光电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明细表中的财务信息在所
有重大方面按照监管机构上市规则的规定编制以满足监管要求。
四、编制基础
我们提醒明细表使用者关注,明细表是信濠光电公司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
求而编制的。因此,明细表可能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本报告应与本审计机构出具的中喜财审 2026S01213 号审计报告一并阅读。本段
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周香萍
中国注册会计师:
单小瑞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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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12 月修订征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
求意见稿)
(深证上〔2024〕397 号)中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规定,本公司编制 2025 年度
修订)》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满足监管要求。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具体扣除 具体扣除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情况 情况
营业收入金额 164,092.17 168,738.23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724.02 3,277.00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0.44% 1.94%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 销售材料、 销售材料、
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 724.02 废料等收入 1,423.59 废料等收入
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
收入
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
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 - -
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
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1,853.41
的收入 收入
- -
的收入
入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724.02 3,277.00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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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具体扣除 具体扣除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情况 情况
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
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163,368.15 165,461.23
深圳市信濠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法定 主管会计 会计机构
代表人: 工作负责人: 负责人: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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