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汉仪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张玥 联系电话: 021-2315 3518
保荐代表人姓名:马婧瑶 联系电话: 021-2315 361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
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 是
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每月查询一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
是
致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
(1)现场检查次数 2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4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1)培训次数 1
(2)培训日期 2026 年 4 月 14 日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要求;上
(3)培训的主要内容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无 不适用
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无 不适用
情况
无 不适用
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原因及解决措
施
是 不适用
重大遗漏的相关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汉仪股份于 2026 年 1 月 16 日收
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
京监管局(以下简称“北京证监
局”)出具的《关于对北京汉仪
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谢立群、
练源、陈晓力采取出具警示函行
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2026]9 号,
以下简称“决定书”)。同日,
汉仪股份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
对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管函”)。《决定书》和《监管
函》指出公司存在募集资金使用
管理不规范情形,具体为:一是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金额超过董事会审议额度的情
况。二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时购买非保本理财的情
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第八
条、《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
第十一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
第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 号)
第三条的规定。针对前述问题,
公司成立了专项整改工作小组,
由公司董事长担任组长,组织各
部门做好整改工作,并对募集资
金现金管理超额使用、购买非保
本型产品问题制定了具体整改措
施,并向监管机构报送了整改报
告。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0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
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公司在保持募投项目
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
途不变的情况下,将“汉仪字库
资源平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5 年 9 月 1
“上海驿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研
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 2025 年 9 月
将“营销服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
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由 2025 年 9 月 1 日延期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保荐机构对此发
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汉仪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玥 马婧瑶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