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安福县
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能实业”、“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对公司 2025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
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5 号)批
准,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
债共计 6,0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0,000.00 万元,
扣除应付公司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 8,480,000.00 元(含税)后,余额人民币
本次发行过程中,公司应支付保荐承销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发行费用(不
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10,740,607.22 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不含
税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9,259,392.78 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验证,并于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3]000205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600,000,000.00
减:发行费用 10,740,607.22
募集资金净额 589,259,392.78
减:对募投项目累计投入 539,512,852.92
其中: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71,946,174.17
累计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注] 467,566,678.75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 -
银行手续费及其他 18,759.85
汇兑损益 2,536,175.82
加:募集资金利息 1,080,341.08
募集资金余额 48,271,945.27
注: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越南新建年产 3,360 万件消费类电子厂项目人民币 193,438,030.25
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保障投资者
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制定了《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
度》),该《管理制度》经公司 2023 年第四届六次董事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5 年第四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对其进行修改。
公司依照该制度严格执行,确保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规范。
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5 月 29 日公司与越南海
阳海能电子有限公司、香港海能电子有限公司作为甲方与乙方中国银行(香港)
胡志明市分行及丙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
永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在 2023 年 4
月 24 日、2023 年 5 月 29 日、2024 年 8 月 2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关于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的要求,协议各方均按照协议内容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民生银行佛山禅
城支行
中国银行(香港)胡志 -
明市分行
中国银行(香港)胡志 -
明市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
司深圳松岗东方支行
合计 591,520,000.00 48,271,945.27 -
注:1、中国民生银行佛山禅城支行 639102858 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注销。2、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39,512,852.92 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金 71,946,174.17 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人民币 1,080,341.08 元,手续费及其他支出
人民币 18,759.85 元,汇兑损益减少 2,536,175.82 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8,271,945.27
元。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
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使用期限不超过 2026 年 4 月
批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合计 1.60 亿元人民币转账至公司普通账户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产,2025 年 5 月 22 日,公司提前将 0.40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5 年 8 月 27 日,剩余 1.20 亿元亦
提前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 1.60 亿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归还。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
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
报告》,认为:海能实业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
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海能实业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有效地执行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于丽华 刘 佳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600,00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93,438,030.25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39,512,852.92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项目可行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项目(含部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金投向 投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分变更) (3)=(2)/(1) 态日期
化
承诺投资项目
否 420,000,000.00 420,000,000.00 193,438,030.25 359,512,852.92 85.60% 2026-6-30 - - 否
万件消费类电子厂项目
合计 600,000,000.00 600,000,000.00 193,438,030.25 539,512,852.92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越南新建年产 3,360 万件消费类电子厂项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因机电及消防设计方案反复论证及相关证件办理进度较慢,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实施进度有所放缓,项目投资进度不及原计划进度。基于越南新建年产 3,360 万件消费类电子厂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周期及资金使用安排等方面的考
体募投项目) 虑,经公司审慎研究,在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期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不适用。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
不适用。
使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地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不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250,041.18 元。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安福县海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2296 号),认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为“海能实业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投入及置换情况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
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海能实业截至 2023 年 5 月 22 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情况。”截至 2023 年 6 月 7 日,上述募集资金置换
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
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
人民币转账至公司普通账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 2 亿元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同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6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即使用期限不超过 2026 年 4 月 22 日),到期将及时足额归还至相关募集资金专户。2025 年
元人民币转账至公司普通账户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产,2025 年 5 月 22 日,公司提前将 0.40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2025 年 8 月 27 日,剩余 1.20 亿元亦提前全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 1.60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已归还。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金管理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不适用。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之中。
途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无。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