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保荐机构”)作为
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缆检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国缆检测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50 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5,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33.55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503,2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74,325,182.5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428,924,817.46 元。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由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00Z0026 号《验资报告》。公司
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
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相关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及存放余额情况及投资项
目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存放 募集资金投 项目计划投资
开户行 专户账号
余额 资项目名称 总额
上海银行股 03004939928 179,834,509.58 超高压大容 120,200,000.00
募集资金存放 募集资金投 项目计划投资
开户行 专户账号
余额 资项目名称 总额
份有限公司 量试验及安
徐汇支行 全评估能力
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股 高端装备用
份有限公司 121940933010555 31,498,408.18 线缆检测能 99,100,000.00
上海分行 力建设项目
交通银行股 数字化检测
份有限公司 能力建设项 44,700,000.00
上海鞍山路 目
支行
中国建设银 设立广东全
行股份有限 资子公司项 40,150,000.00
公司松山湖 目
支行
合计 270,002,439.94 - 304,150,000.0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目前,公司正根据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推进计划安排资金的使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
资金于短期内将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
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合理利
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
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现金管理的品种
为控制风险,资金只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
得质押,不得投资于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产品,用于
购买产品的募集资金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额度
不超过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有资金不涉及
银行信贷资金。上述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
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上
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并由资产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
施及进展跟进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等宏观经济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保障资金安全的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明确好存款类产品的金额、
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关信息的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
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
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计划开展和公司日常运营的资金需求。通过现金管理,
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不属于直接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对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
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
额度不超过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同时,授权
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上述额度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
文件,并由资产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进展跟进事宜。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国缆检测本次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
资金及不超过 25,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该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国缆检测本次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实施。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赵鑫 陈杭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