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审核报告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6]361Z0434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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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关于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
E-
mail:bj@rsmchina.co
m.cn
https://www.rsm.global/
容诚专字[2026]361Z0434 号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光莆股份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并于 2026 年 4 月22 日出具
了容诚审字[2026]361Z0377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
附的光莆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有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是光莆股份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
对光莆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
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
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
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光莆股份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光莆股份公
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光莆股份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后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光莆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
其他目的。
(此页为光莆股份公司容诚专字[2026]361Z0434 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梁宝珠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启盛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岑榆茵
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厦门光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项 目
金额(万元) 具体扣除情况 金额(万元) 具体扣除情况
营业收入 80,485.33 80,205.0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1, 139.70 1,403.24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1.42% 1.75%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
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 1, 139.70 租赁收入、加工费、材料销售、 1,403.24 租赁收入、加工费、材料销售、
模具及其他销售收入 模具及其他销售收入
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
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1, 139.70 1,403.24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
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79,345.63 78,801.82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