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90217 号
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A90217号
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网宇
达”)2025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90213 号的无保
留意见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星网宇达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星网宇达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
理》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
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营业收入
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
鉴证报告 第 1页
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星网宇达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
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
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星网宇达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编制,如
实反映了星网宇达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星网宇达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星网宇达为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
(以下无正文)
鉴证报告 第 2页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之签章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郑飞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兰更
中国·上海 2026 年 4 月 23 日
(此盖章页仅限于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会师报字
[2026]第 ZA90217 号报告专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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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星网宇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本年度 上年度
项目 具体扣除情况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营业收入金额 37,790.40 42,290.36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957.31 1,529.09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2.53% 3.62%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固定资产出租收
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 957.31 入、材料销售收 1,529.09
入、材料销售收入
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入
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
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957.31 1,529.09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第 1页
本年度 上年度
项目 具体扣除情况 具体扣除情况
(万元) (万元)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36,833.09 40,761.27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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