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阳科技: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5:5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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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天阳
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阳科技”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
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5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新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5,620万股,发行价格为21.34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119,930.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7,013.2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
金净额为112,917.57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0年8月19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0]000467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及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银恒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
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7号〕同意注册,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975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500.00万元,期限6年。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301.58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3月29日划至公
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大华验字[2023]000152号《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验证。
  公司及子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上海
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分行、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国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
      根据《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募集资金
                             项目投资总额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额
                              (万元)
                                              (万元)
        新一代银行业 IT 解决方案建
             设项目
        产业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升级
              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项目
              合计              62,068.42       62,068.42
  注:
   “新一代银行业 IT 解决方案建设项目”
                      、“产业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升级项目”、
                                        “研
发中心升级项目”已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结项,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截至 2023 年 4 月 14 日,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三个募投项目形成部分资金结余,共计 1,181.54 万元。公司已将本次节余募
集资金和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12,917.57 万元,扣除
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的超募资金 50,849.15 万元,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已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44,944.31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
行贷款。
     由于部分超募资金暂无明确的使用计划,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闲置的情
况。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投资
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万元)
      金融业云服务解决方案
      升级项目
          合计                  96,301.58           96,301.58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
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
情况,后续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逐步投入资金,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
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
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包含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超募资金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
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
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三)投资品种
 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
存款、协议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后,将
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五)资金来源
 本次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涉及银行信贷资
金。
  (六)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
使用。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或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
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对拟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相应
的会计核算处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科目。
  五、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措施:
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
品等。
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况进行审计、核实。
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履行的决策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的理财产品或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
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单笔理财产品或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
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
未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阳宏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张彦忠            任伟鹏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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