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中股份: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瑛,已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5: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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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本人王瑛作为汇中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已于 2025 年 6 月离任。在我的任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会议,对会议议题进行认真
审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诚实、谨慎的意见,维护了公司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对本人 2025 年度担任第五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王瑛,中国国籍,1955 年 2 月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
工程师。1982 年 8 月至 1998 年 2 月历任煤炭科学院唐山分院工程师,高级工程
师;1998 年 2 月至今任唐山展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 年至今任
唐山百特印刷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 年 6 月至 2025 年 6 月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现在已离任。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
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次数及投票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履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 4 次董事会,本人现场出席 4 次董事
会会议,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认真审议议案,并以谨慎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4 次股东会,本人任期内列席了股东会 4 次,并
在事前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
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委员职责,参与董事会决策,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为公司发
展提供专业意见。
  本年度第五届董事会履职期间本人召集了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参加了审计
委员会会议 2 次,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
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在本年度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过程中,认真对人员任用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履行
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责,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议案》《关于审议第六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
格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的工作,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
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相关资
料,就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阅,并在审计机构
进场前、后加强了与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其按计划进行审计工作,报告期内,
所参与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等事项。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参与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履
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责,参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薪酬与
考核事项、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管薪酬事项、中长期员工持股设立的相
关事项。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就《关
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核销坏账的议案》《关于使用自
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审查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关注经济形势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勤勉尽责,忠实履职,
及时审阅公司提供的各项信息报告,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监督和核
查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本人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
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
事会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审阅公司定期报告及相关资料、
听取内审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等方式,持续关注公司财务与业务状况。
本人与审计机构保持积极沟通,及时了解审计进展及重要事项,并对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审慎评估,在此基础上提出专业意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推动公司治理与信息披露质量的提升。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股东会等方式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交流沟通。本人持续
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
整的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此外,本人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
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积极学习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
提高决策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
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起到应有的作用。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1 个工作日。通过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全面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运用自身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同时,还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专题学习会,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章制度,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八、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召集人,非常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
他工作人员对本人 2025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祝愿公司在今后取得更大的
发展。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王   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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