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刘建伟)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建伟作为光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2025 年度严格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以独立、客观、审慎的
原则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全面履行各项法定义务与工作职责,履职过程中主动、
及时、全面地了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财务运行、重大事项决策等情况,积极出席公
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相关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参与各项
会议审议,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均进行充分研究与审慎判断,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监督与专业支撑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具备多年会计行业从业经验,在履职
期间充分发挥财务专业特长与职业判断能力,主动提出合理化意见与建议,现将本人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自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刘建伟,1981 年出生,中国国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会计专业本科学历,注册
会计师。现任河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及其
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报告期内,本
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情况
应出席次 实际出席次 现场出席次 通讯表决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职务
数 数 数 出席次数 次数 数 自出席会议
刘建伟 独立董事 9 9 6 3 0 0 否
读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资料,主动了解公司经营动态与重大事项推进情况,为会上审
慎行使表决权做好充分准备;会议过程中,本人始终坚持独立判断、客观审慎的原则,
对各项议案逐一进行审议,积极参与相关议题讨论,依法依规进行表决。本人对报告
期内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
(二)出席股东会情况
前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进行了研究了解并认真审阅,切实维护公司与全
体股东的利益。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历次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表决合法有效。各项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任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共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的 4 次会议,审议了
需要经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具体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议案 表决情况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关于 2024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 4 月 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专门会议第十次会议 18 日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
《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 8 月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
专门会议第十一次会议 15 日 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 9 月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专门会议第十二次会议 18 日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同意
案》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5 年 12 月
专门会议第十三次会议 2日
(四)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相关要求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
司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议案 表决情况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审部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4 月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员会第九次会议 18 日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关于 2024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8 月
员会第十次会议 15 日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9 月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 18 日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10
员会第十二次会议 月 24 日
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 2025 年 12
员会第十三次会议 月2日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报告期内,提名、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出席了 2 次会议,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相
关事项进行审议,本人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议案 表决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提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回避
月 18 日
员会第三次会议 《关于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第五届董事会提
月 10 日
员会第四次会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沟通,仔细核查其执业资格证书、备案信息及诚信执业记录,经审慎评估后认为,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独立性与专业胜任能力,符合为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条件,能够有效胜任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因此同意公司聘任其
担任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履职期间,本人主动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受聘
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沟通,围绕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
表审计中的相关责任、审计业务范围、关键工作节点与项目人员配置、财务报表重大
事项编制情况、关联交易核查、资金占用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及相应审计应对措施、
审计结论形成过程及审计报告出具等一系列重要事项进行了持续且深入的交流对接。
(六)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等多种方式,开展现场工作共计 18 天,深入掌握公司内部控制运行及财务状况。履
职过程中,本人重点对公司财务运行情况、关联交易合规性、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实际执行效果、董事会决议落实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与监督,并
通过现场座谈及电话沟通等形式听取管理层专项汇报,跟进公司各项重大事项推进动
态,及时、准确掌握公司最新运营情况。
流,解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八)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公司财务部及证券事务部进行沟通交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
信息披露工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运行动态。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内部控制等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关注公司日常经营状况、治理情况,及
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对历次董事会的议案,首先对所
提出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
地行使表决权。
事的职责;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
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25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编制并披露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对 2025 年度发
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披露。
(二)披露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应
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认真审阅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定期报
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主持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
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
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参加 2025 年 9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会议同意
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四)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办理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本人认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是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经营现状、长远发展规划
及全体股东的投资回报情况下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充
分发挥自身的专业能力,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
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履职要求,以更加严谨、勤勉、尽责
的态度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审议与决策过程。同时,本
人将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与从业经验,围绕公司经营发展提出更具针对性的合理化
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持续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助力公司实现高质
量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刘建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