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高科: 金海高科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高镭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5: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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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高镭)
  本人作为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内部规定,
秉持勤勉、尽责、诚信、独立的原则,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致力于推动公司
治理的规范化与专业化,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2025 年 1 月 1 日至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高镭,女,1986 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浙江楷泽律师事务所、浙江朗威律
师事务所、浙江泽鸿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伙人。历任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 10 月,本人因个人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并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正式离任。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8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参会
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   亲 自 出 席 以通讯方式 委 托 出 缺 席 出席股东会的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及相关文件资
料,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基于本人的专业知识与执业经验,积极
参与了相关议案的审议讨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
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
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完备、合法有效。本人对所有审议事项均进行了独立、
审慎的判断,并依法合规地行使了表决权。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任职期内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
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
  报告期内,本人勤勉履行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亲自出席了全部应参加的
会议:出席了 2 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独
立董事事宜;出席了 1 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公司《关于确认
              《关于确认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出
席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
或者核查,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没有
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
事务所进行沟通,了解公司定期报告财务数据方面的情况,并与会计师事务所对
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
通,促进了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认真听取
中小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同时,积极关注中小股东在上证 e 互动等公开平台
对公司的提问,要求公司落实相关提问并积极解决中小股东关切的问题,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在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高度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通过电话、会谈、听取报告等多种形式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相关人员保持长效沟通,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及其他工作时间深入
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状况、财务情况以及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
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任职期间,本人根据履职需要,合理安排时间前往公
司现场开展工作,现场工作时间符合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独立董事的各项工作非常重视,积极予以配合,
提供了有效的工作便利条件和支持,积极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履职工作。具体包括
公司与独立董事保持了紧密的沟通,使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
和重大事项,在召开公司董事会及有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议案和资
料文件,及时准确向独立董事提供资料文件和汇报工作,促进独立董事获取履职
所需的资料和信息,以便独立董事作出独立判断。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在本报告期内,针对《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了细致研讨,议案顺利通过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
实际需求产生的。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保证了交易的公平合理。此类交易不
会对公司整体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运营,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无不利
影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出现承诺变更或豁免的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面临被收购情况,董事会无需针对收购作出决策及采取措
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定期报告,重点审查了财务信息。经审查,
报告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对应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同时,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评价。结果显示,公司内部控
制体系运行良好,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达成了内部控制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本
人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审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
解并督促年审工作进展。同时,本人对该所 2024 年全年的审计服务工作进行了
审查。经审查,该所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高质量完成了审计任务。基于此,本人同意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费用的确定,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通过对各位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认为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及选举的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相关聘任或选举程序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九)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
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
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召开了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会议,审核了公司《关于确认 2024 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及《关于确认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一致认为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规模、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及职责,符合公
司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决策。
  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
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
股计划”的情况。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本人
在法律合规等方面的经验和专长,切实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诚信忠实、勤勉尽责。
  本人自 2020 年 8 月 14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0 月 31 日卸任,
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
管理层对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给予了积极配合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并希
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继续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使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
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高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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