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武辉)
作为山东美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晨科技集团”或“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职,做到不受公司大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与左右,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
履职情况总结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武辉女士,博士学历,现任职山东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长期从事财务会计理论与实务领域的研究与实践,多次赴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做
访问学者。会计学科带头人,“泰山学者科研团队”学术骨干、“中国高等教育
学会财经分会政府绩效评价研究中心”研究员,山东财经大学教授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
附属企业任职,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 5%或以上或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
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
来。本人不曾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5 年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
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报告期内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或
股东会。2025 年度,本人现场出席股东会 5 次,以现场方式出席董事会 2 次、
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 7 次,对董事会涉及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
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会议作出的
决议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二)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2025 年度,本人出席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对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事前审查;参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6 次,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
出席提名委员会 5 次,与各位委员或其他独立董事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
会。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积极与公司财务负责人、
年审会计师交流研讨,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情况、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及公司定期财务状况;积极听取会计师关于年度审计计划及工作进展情况等,并
结合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助力公司提高风险管理水平、进一
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年审会计师就审计工作安排、人员分工、重点
关注事项等内容进行沟通交流,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完成审计工作。
(五)现场工作情况
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定期与不定期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听取管理
层工作汇报,及时提出疑问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在进行相关定期报告审议时,
就变动明显的业绩指标进行原因剖析;通过电话、现场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同时提出相关的建议;2025 年度本人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规则的学
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
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切实
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坚持谨慎、勤勉、诚实的原
则,不断学习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并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
发的相关文件,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稳定发展。
积极配合本人工作,保证了本人顺利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
的原则,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
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 年度,重点
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报告期内的各关联交易事项的必要性、客观性
以及定价是否公允合理、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方面作出判断,并依照相关
程序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2025 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为公
司实际经营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公开、公
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
法、有效,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持续关注公司年度审计进展情况,
及时督促年度审计机构按时、准确地对公司年度经营进行审计。2024 年度,永
拓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为此,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
务所、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并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认为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真实
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报告期内公司已严格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及时地编制了相关定期报告,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
项,充分向投资者展示了公司具体经营情况。相关定期报告也均经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聘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因永拓所审计工作团队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
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也为了更好地适应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整体审计的需要,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组织审计委员会对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相关事项及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及业务人员情况进行了认真的
审查,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中兴华”)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上市公司审计工作
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兴华具备足够的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本人也在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投了赞成票,
本人认为,变更中兴华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提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选举刘子传先生担任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会前,本人参加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子传先生任职资格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刘子传先生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并同意刘子传先生作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公司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选举江波先生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会前,本人参加了公司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江波先生任职资格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
江波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并同意江波先生作为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周建华先生担任公司总
经理,会前,本人参加了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总经理候选人周建华先生任
职资格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周建华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任职要求,并同意周建华先生作为总经理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 2025 年度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以来,始终严格遵守《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与
美晨科技集团及其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要求,包括美晨科技集团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未
超过 3 家。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
的决策,促使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地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市场形
象,为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贡献力量。2026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
职,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独立董事签字:武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