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2025 年度,本人定期
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本人
密切关注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规范运作,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
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于 1972 年出生, 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2003 年
管学院教授;2023 年 12 月至今,在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
事;2024 年 7 月至今,在东莞市鼎通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独立董事;2023
年 10 月至今,在广康生化任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间本人依规按时出席公司组织召开的董事会,认真审阅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
未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会议作出的决议
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本人
以客观、谨慎的态度进行议案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对任职期间董事会各项议
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本报告期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董事姓
应参加董 席董事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事会次 未亲自参加董 东会次
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数
彭文平 6 4 2 0 0 否 2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期间,积极
履行相关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
其披露,讨论并审议了《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 20 项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认真审查并研究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的合规性,讨论并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
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3 项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本人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
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讨论并审议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充分讨论与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议。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充分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
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
职责。
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与支持,在召开董事
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及时传递会议材料,并在事前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沟通,
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吴光辉先生已回
避表决。独立董事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召开专门会议并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遵循公
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由交易各方协商一致确定出资安排。各方均按照每一元
出资对应一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认缴出资,并按出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责任。本
次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此次关联
交易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深圳市华拓至远叁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因误操作低
于公司发行价减持了 29,800 股,已主动购回相应股份并向公司上缴收益,未产
生实际获利;除前述误操作外,未发生其他违反承诺的行为。公司及其他股东的
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限售、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相关承
诺的情形;未出现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报告期内,未出现公司被收购的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
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
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
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对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评价结果显示,内部
控制制度在公司经营活动中得到有效执行,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实际。本人
认为,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
部控制总体运行良好。
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核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期货业从业资格,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规范、专业,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具
备承担公司审计工作的能力,本人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
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服务。
报告期内,鉴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顺利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保障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完整和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提名委员会
审查,股东会选举蔡丹群先生、梁建中先生、吴光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选举张志祥先生、黄志威先生、彭文平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任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林阳涵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与其
他董事一致。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蔡丹群先生为公司总经
理、梁建中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陈海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任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世银先生、车林先生、冯
维国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
满之日止。
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
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未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以上是本人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在
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支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行使自己
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本着对公司、对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尽责,忠实履
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自己的看法及观点,
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报告期内,对公司发表的独立
意见,不受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影响。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
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彭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