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任成,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详见与本报告
同日披露的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12 月 22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并担任第四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本年度任职
期间为 2025 年 12 月 22 日至 12 月 31 日。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年任职期间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1 次,为通讯表决会议;未
召开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会议,在议案审议过程中,充分将自身
会计专业知识与公司实际相结合,对议案投赞成票,未发表反对、
保留意见、无法发表意见,未有弃权的情况,具体如下:
出席股东会
出席董事会情况
情况
独立董事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任成 1 1 1 0 0 否 0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年任职期间内,公司未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风险控制委员
会会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与公司
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联络,及时掌握 2025 年年度报
告进度安排,听取公司内部控制、财务审计及业务发展等情况汇报,
确保本人能够更全面了解公司发展情况,认真履行相关职责,维护
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年任职期间内,本人主动通过上证 E 互动等渠道了解公司
中小股东诉求,利用自己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
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年任职期间内,本人按要求参加董事会,并通过现场培训、
电话、即时通讯软件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工作人员、会
计师事务所等保持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经营和财务情况。公司管理
层积极配合,保证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对本人关注
的问题予以及时落实和改进,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备的条件
和充分的支持。
(六)参加培训与学习情况
本年任职期间内,本人积极参加培训学习,提升独立董事履职
能力。2025 年 12 月,参加公司组织的大宗商品领域专题培训。此
外,本人认真学习公司发送的资本市场月报及各类培训资料,及时
了解行业发展趋势和公司经营情况。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需要由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与
审议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本人在日常工作中,非常关注公司关
联交易情况。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未超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且是
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定价原则及依据、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
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财务状况及现金流量造成重大影响。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本年任职期间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严格按照
承诺内容履行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
的措施
本年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收购情形,也不存在董事会针对
收购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披露情况
本年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需要由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与
审议的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议案。
(五)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年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聘请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本年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
责人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本年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
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本年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需要由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参与
审议的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事项。
(九)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与公司
经营层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岗位聘任协议)的议案》。本人认为:
与公司经营层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符合相关规定,能够有效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本年任职期间内,按照各项法律法
规要求,践行忠实与勤勉义务,积极履职,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
和经营管理,依托自身会计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
使表决权,促进公司科学决策和高质量发展。
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广
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永安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