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天网络: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何国华)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5:4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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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何国华作为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
 《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工作中
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何国华,男,1963 年 6 月生,中国国籍,博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2005 年 7 月至今,在武汉大学任教授、博士生导师。2017 年 5 月至今,
任湖北省人民政府参事。2025 年 3 月至今,任武汉晴川学院商学院院长。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未直接或
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
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是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
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不是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不是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
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任职的人员;不是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
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不是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
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不是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经自查,本人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独立性条件。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本人现场出席董事会 4 次,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 2 次,出席股东会 2 次。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
议,对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
权票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人持续通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平台履职尽责。在会议
上,本人均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规则的规定,亲自参加了相
关会议,对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
权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会议 2 次。本人作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参
加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发展规划的议案》,重点关注年度规划和行业优势、资源配置、经营质
量和风险承受能力之间的匹配关系。
  作为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8 月 25 日参加独立董事会议,对《关
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关于增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从交易必要性、公允性、程序合规性及对中小股
东影响等方面发表审慎意见。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的具体情况
保护工作,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促使公司透明度提升并且关注投资者回报
安排、股份回购、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项,注重从公司长期价值与股
东合理回报之间寻求平衡。同时,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提高
履职能力,切实加强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四)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本人对公司董事
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
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
行使表决权。本人在任期间,公司积极支持和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公司管理层
认真听取意见并进行充分沟通与讨论,积极采纳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发展提出的
建议,为独立董事勤勉履职创造了便利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关注及监督公司重大事项,秉持公开、公正、客观原则,
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作出独立判断并发表了意见。具体如下: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参加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
会议、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5 年 8 月 25 日参加第五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同意表决。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及增加预计额度事项进行审查,并在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持续关注交易背景、
定价依据、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是否充分。本人认为,关联交易管理既是规范运
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检验公司治理有效性的重要窗口,必须坚持必要、合理、公
允、透明原则,切实防范利益输送风险。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了《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和
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议案》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的议案》以及有关资产减值准备和资产核销事项。本人重点关注募集资金使
用是否合规、理财安排是否审慎、资金往来是否规范、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努力
推动公司把资金安全与使用效率统一起来。
  (四)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情况
  报告期内,审议了《关于公司高管 2024 年度薪酬考核和 2025 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本人认为,高管激励应当与经营业绩、风险控制、战略执行效果相匹
配。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分别审议《关于 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及《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事项。本人在审议相关议案时重点关注公司
现金流安排、经营发展需要、投资者预期管理以及股东回报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
性。本人参与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同意表决。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在报告
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七)定期报告、内部控制与财务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5 年第一季度
报告》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以及《2024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报告》等事项。本人参与相关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
作出同意表决。在审议过程本人中重点关注财务信息真实性、完整性和可比性,
关注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覆盖资金、投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
督促公司持续提高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质量。
  (八)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情况。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董事会 6 次;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共召开
会议 6 次,包括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和 1 次战略与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
员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规范运作,会议召集、召
开程序合法合规,议题设置较为完整,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本人认
为,公司 2025 年在制度建设、战略研判、重大事项审议和风险防控方面的董事
会运作较以往更加系统。
  (十)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无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运营情况良好,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谨慎的原则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
极参加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持续与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发挥专业特长,
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促进董事会及各
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
 未来,本人将继续本着勤勉尽责、独立审慎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
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规范运作、战略落地和长期价值提升贡献力量。
  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报告完毕,谢谢!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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