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肖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肖军,自 2025 年 3 月 3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担任佳缘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内部制度要求,秉持诚信、勤勉、尽责、独立原则,客观公正履
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干预,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肖军先生,1978 年 8 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获北京
大学法律硕士学位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硕士学位。2003 年 3 月至 2005 年 3 月,
就职于北京市奕明律师事务所,担任专职律师;2005 年 3 月至 2008 年 3 月,就
职于北京市蓝鹏律师事务所,担任合伙人律师;2008 年 3 月至 2011 年 3 月,就
职于北京市国振律师事务所,担任主任律师;2011 年 3 月至 2025 年 7 月,就职
于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律师及财委会主任;2025 年 3 月至今,
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7 月至今,就职于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
伙人。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
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应审批程序,所议议案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人均投赞成票,无反对票及弃权票。具体出席情况
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以通讯
应参加 亲自参 现场出 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次 应参加 实际出
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加会议 席次数 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规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发表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日期 事项 意见类型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
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共 4 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兼任战略委员会、审
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及监管要求勤勉履
职、充分研讨、审慎表决,切实发挥专门委员会专业把关与监督制衡作用。
会 1 次、提名委员会 1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无缺席、无委托,对各项议案认真
审议并发表专业意见。
(四)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规范
化沟通: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独立判断,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完整、及时、公平披露。
动公司财务与审计工作规范运行。
(六)现场工作情况
种方式,持续跟踪公司经营管理、董事会及股东会决议执行、财务运行等情况,
及时掌握重大事项进展与经营动态,累计现场履职时间超 15 个工作日,期间听
取公司半年度经营汇报,深入了解实际运营情况,为科学决策提供扎实依据。
(七)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持续学习资本市场最新法律法规与监管政策,积极参加监管部门、证券
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履职培训,不断提升专业能力与合规意识,
为公司规范治理、科学决策与风险防控提供专业支持。
(八)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部门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充分保障,信息传
递及时、沟通顺畅,对本人提出的意见与建议予以重视并积极反馈。报告期内,
未发生拒绝、阻碍、隐瞒信息或干预独立董事独立履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审慎核查,该关
联担保事项基于公司正常经营需要,能够保障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生
产经营顺利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依法依规编制并披露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报、半
年报、三季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文件。经核查,相关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审议与披露程序合法,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三)修订公司章程、调整治理结构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
东会”,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原监事会相关职权,并增设职工代表董
事。
经核查,本次修订程序合法、治理安排合理,有利于提升治理效率,不存在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
及第四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同意在募投项目核心实施内容未发生重大变化、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规模未发
生变更的前提下,优化募投项目内部结构并调整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均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相关规定,实行专项存储、专款专用;本次募投项目内部结构调整及延期
符合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决策程序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情形,未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四、其他工作情况
五、总体评价及建议
经自查,本人 2025 年度持续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利害关系方不存在影响独立判断的关系,前期声明与承诺事项
未发生变化。
人将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坚守独立、客观、
公正立场,加强监督与专业支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
持续规范、健康、高质量发展。
(以下无正文,下接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佳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肖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