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郭欣)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2025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按规定出席相关会议,参与公
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或独立意见,做到不受公
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维护股东整体利益。现将 2025 年
度任职期间内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际参加 6 次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经审慎分析、
独立判断,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
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勤勉义务。
际出席 3 次股东大会,并在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审核情况
项共召开并参加了 2 次专门会议,并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专门会议审议
情况如下:
意见
时间 会议届次 独立意见内容
类型
同意
月 21 日 董事 2025 年第一 的议案》
次专门会议 2、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并注销超募资金专户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暨对外投资逐
董事 2025 年第二 级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
月 28 日
次专门会议 2、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孙公司实缴
出资以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作为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参与相关会议。任职期间及时关注公司的生产经
营和财务状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对公司的发展、内部审
计部门工作和审计质量进行沟通和指导,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及完善情况并提
出合理化建议;审议了财务报告,与公司外聘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并就
相关问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发
挥了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2025 年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
议,对公司审计计划、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召集和主持会议。任职期间随时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履职、任职资格情况,切实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职能。2025 年公司
提名委员会未召开会议。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积极参与相关会议,关注公司薪酬制度
执行情况,按时出席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就有关事项发表意见。
酬及股权激励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现场检查情况
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并结合自身对家具行业的
专长,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产品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
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社会公众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的经营风险,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进行调查,
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解,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
决权,在工作中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合规性以及信息披露工作的合法规范性。同时,我会定期查阅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动易等投资者交流平台,及时了解中小股东的提问和意见,倾听他们所关注的问
题,以此为基础更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事项
回顾 2025 年度,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始终坚持勤勉尽责,通过积极
参与公司治理,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将于 2026 年 2 月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感谢各位股
东及公司管理层的信任。祝愿公司在新的一年里乘风破浪,再创佳绩,未来更加
美好。
特此汇报!
独立董事:
郭欣
日期:2026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