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陈关亭)
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
行职责,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利用专业优
势,助力公司规范运作与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关亭,出生于 1963 年 3 月,中国国籍,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高
级审计师、博士生导师与教授资格。1985 年 7 月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
毕业,1987 年 7 月中国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1996 年 12 月中国
人民大学会计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1987 年 7 月至 1992 年 8 月,1996 年 12
月至 1998 年 7 月,在山东省审计厅先后任职助理审计师、审计师和高级审计师。
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2020 年 10 月至今,在清华大学国有资产管理研究院任
职研究员。2023 年 1 月至今,在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数智审计研究中心任职
主任,2023 年 12 月获得教授资格。现兼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
京审计学会副会长,中国商业会计学会智能会计分会副会长。报告期内担任公司
独立董事,已于 2026 年 1 月 8 日届满离任。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能够确保客观、独立地作出专业判断,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会,共出席董事会六次、
股东会两次,本人会前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必要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预沟通,
就会议议题进行询问、要求补充材料、提出意见建议等,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
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定程序,重
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股东
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本报告期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 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
董事姓名 应参加董 董事会次 式参加董 董事会次
会次数 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数
事会会议
陈关亭 6 1 5 0 0 否 2
按照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充
分发挥专业优势,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履行了委员的相关责任和义务,主
要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审计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
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
集和参加会议,认真履行定期报告的审阅和监督工作,对内部审计计划、审计情
况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并和其他委员一同与年审注册会计
师就年度审计总体策略、具体审计计划以及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督
促年审会计师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程序,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
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第八
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因此,未召开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
(二)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以及
其他不定期交流,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控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就
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交流和探讨,及时
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及对公司的影响;
积极参加独立董事相关培训,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
务。2025 年度本人现场工作时间为 16 天。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
行职责。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建
设等方面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积极了解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及服务水平,
时刻关注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四)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作的工作
内部控制和法人治理结构的情况,与管理层及时沟通公司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
章程及多项管理制度等事项。及时掌握公司内部控制活动的开展情况,积极督促
公司内控体系的落实和完善,强化公司的风险防范体系,促使公司治理水平不断
提高。
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通过持续监督财务报告、重大
事项公告等披露内容,有效提升公司透明度与规范运作水平,以规范治理筑牢保
护所有者权益的坚实基础。
者对公司的意见;关注年度业绩说明会交流情况,了解中小股东普遍关心的问题;
督促公司保持中小股东沟通渠道畅通,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
司的评价,切实维护中小股东利益。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独立董事行使相关职权。在股东会、董事会以及董
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召开前,公司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能够及时报送相关文件资
料,保证本人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公司管理层能对本人关注的问题如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予以回复和落实,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
充分的支持;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能够及时、完整、准确地提供
本人要求的资料,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协助,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
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本人对公司应当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
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等事项进行了
重点关注,均进行了认真核查,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
具体情况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2024 年年
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报告,上述报告经本人及审计委员
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董监高均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执行,在生产经营
中发挥了较好的风险控制和防范监督作用,符合《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
要求,未发现公司在制度设计或执行方面存在重大及重要缺陷。
(二)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本人基于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情况的充分了解,
在查阅了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
审计的工作要求,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
(三)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人在会前认真研究与核实了董事候选人的相关
背景资料,认为各位候选人具备履行相应职务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存在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因此,
本人在董事会上对相关议案均投赞成票。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
议案》,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
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需审议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未涉及上市公司及相关
方变更或豁免承诺及上市公司被收购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有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
经营决策,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专业的咨询意见,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
善与优化、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积极贡献。
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根据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相关规定,本人已任期届
满离任。在此,谨向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工作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
专业支持与配合表示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陈关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