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丁强)
各位股东:
本人自 2025 年 9 月 9 日起担任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
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谨慎、认真、勤勉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在 2025 年度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根据规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积极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
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丁强,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本科 ,会计师,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0 年 9 月
至 2007 年 5 月就职于山东长途电信传输局并任财务处处长;2007 年 6 月至 2009 年 1 月就职
于山东中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并任投资总监;2009 年 2 月至 2012 年 3 月就职于天诺光电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并任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2012 年 4 月至 2013 年 6 月就职于山东国联
投资有限公司并任副总经理;2013 年 7 月至今,任山东吉富高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长、总经理。本人同时担任泰华智慧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山东信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山东舜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浪潮云信息技术股份公司董事、吉富创业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康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宏惠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
定,且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
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
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
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会议及相关材料,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为董事会正确、科学
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本
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出席公司会议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及股东会履职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列席股东会情况
独立董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席 通讯方式出 委托出席 缺席 出席股东会 实际出席
次未亲自出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丁强 4 2 2 0 0 否 2 2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缺席情况发生。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通过与公司相关部门沟通,查阅相
关资料,对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业绩、工作表现等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
的跟踪了解,并对此提出相关建议。2025年任职期间内,没有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
议。
(2)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加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任职资格、专业
素养、执业能力及履职匹配度等进行了全面、审慎的核查,确保拟任人选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
(3)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忠
实履行委员职责,关心关注公司发展,围绕公司战略方向、新产品规划、公司治理等方
面积极建言献策,主动与核心管理层沟通对接,切实担当战略决策支撑职责,认真履行
委员义务。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重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在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上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
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2025年度,本人未提议召开
董事会;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
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
项的进展并密切关注审计结果及后续事宜,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
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
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六)现场工作情况
委员会会议、股东会以及工作调研等机会进行现场工作;同时,在日常工作中通过电话、
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不定期沟通,
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方面的实际情况。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份提交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
和人员咨询,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
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身经营情况,积极了解行业发展动态,并与公司管理层深入讨论公司业务的发展策略;另一
方面严格履行相应程序,努力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
术知识,积极参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尤其是对涉及
到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不断加
深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对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责任义务过程中,得到了公司的积极支持,使本人及时了解到公司
重要的经营信息,充分保障了知情权;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业务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
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听取本人意见和建议,能够做
到积极配合协调、不隐瞒、不拒绝、不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为本人开展独立董事相关工
作提供便利并给予了大力支持。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严格遵守,未出现违反股份减持、同业竞争等相关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财
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
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违法违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
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遵
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允、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和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聘请吴海玲女士为公司财务总
监,任期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同日,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委员及召集人、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等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完成。
本人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工作履历及专业能力进行了审核,认为候选人均
具备担任相应职务所需的任职条件与履职能力。公司对上述候选人的提名、审议及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程序合法合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
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位职责相匹配,有助于充分发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促进公司的长远发
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
议公司各项议案,认真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
运作。
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
事:丁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