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和专业支撑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拥有会计学专业高级职称,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资本市场从业经验,深
耕公司治理领域多年,具备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2025 年 6 月 23 日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本人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目前本人除担任
公司独立董事外,兼职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规定,与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任何亲属关系、利害关系,未在
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情形,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法》的规定,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履行履职义务,全程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
策过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年度内应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 8 次,本人均亲自出
席,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认真审阅、充分讨论,结合
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建设性建议,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票。年度内应参加股
东会会议 3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全程参与股东会议案审议,了解股东诉求,保障股东会
合法、规范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审议、表决流程
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出席情况:年度内参加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 次,分别就
公司年度重大事项、接受控股股东无息财务资助等关联交易、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等
关键事项进行专项审议,独立发表同意意见,确保相关事项决策的公允性和合规性。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召集并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3 次、2025 年下半年未召开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认真听取公司财务状况、审计工作等情况汇报,审议相关专项议案,
为委员会作出专业决策提供支撑。
(四)现场工作及沟通情况: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现场工作累计 12 天,深入公司生
产经营一线、财务部门及子公司开展现场调查,详细了解公司经营发展、财务管理、募投
项目推进、内部控制执行等实际情况;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内审负责人
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沟通,就公司财务核算、审计工作安排、
重大经营决策等事项充分交流意见;同时通过多种渠道关注中小股东诉求,及时回应股东
合理咨询。
(五)特别职权行使情况:年度内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会的情况,未在
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公司对本人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充分的配合和支持,相关工作资料、重大事项信息均及时、完整
提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高级管理人员任免等重大事项进行重点监督和审议,逐项核查相关事项的
合法合规性、公允性,确保公司决策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本年度对公司提交的《关于拟提高公开竞价参与受让参股公司股权比例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关于接受控股股东无息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性关
联交易的议案》履行事前认可程序,认真核查关联交易方资质、交易定价依据、交易金额
合理性,确认关联交易均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定价遵循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对年度内关联交易的实际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确认关联
交易执行与议案约定一致,相关信息均及时、准确披露。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披露
认真审议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核查财务报告的编制基础、会计政策运用、财务数据真
实性和准确性,结合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意见,确认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核查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
确认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能够有效防范经营管理风险。
(三)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持续关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核查
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募投项目推进、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等情况,确认公司募集资金严
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监管要求使用,专户存储、专款专用,闲置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均投向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金融机构授信及资金管理
审议公司《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和下属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关于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核查授信额度的合理性、资金使用的必要性及现金管理产品的风险等
级,确认综合授信基于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闲置资金现金管理坚持风险可控原
则,不存在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形,有效保障了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五)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定期报告更正
公司控股子公司三羊马纵横科技(重庆)有限公司部分贸易业务收入确认过程中,采
用了总额法核算。为更加客观、准确地披露会计信息,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将该部分贸
易业务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并对《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年
度报告》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进行更正。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和财
务报表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
权益。
(六)其他重点事项
本年度公司未发生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被收购、会计政策/估计重大变更、股权激
励计划制定或变更等事项;本人持续监督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之间的资
金往来,确认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对外担保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有效防范了利益输送风险。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一)总体评价
审议议案并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全面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
本人认为,本年度公司治理、内控、董事会及股东会运作规范,高管履职尽责,重大决策
程序完备,信息披露合规,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形。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忠实、
勤勉义务,履职行为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二)工作建议
结合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及公司发展实际,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
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1)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管理。结合物流行业发展特点和市场环境变化,进一步完善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重点加强子公司管理、物流项目运营、资金收付等环节的内控执
行力度,定期开展内部控制有效性检查,及时防范经营管理风险。
(2)优化募投项目推进计划。结合市场需求优化募投项目推进计划,确保募投项目
早日实现预期效益,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3)持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工作,丰富信
息披露内容,提升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和针对性,更好地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4)加强中小股东权益保护。进一步完善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机制,通过股东会、
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倾听中小股东诉求,积极回应股东关切,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徐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