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瑞尔: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岳军)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5:3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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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5 年度工作中,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保持独立董
事应有独立的前提下,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李岳军,1966 年出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学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
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
人,兼任北京岳华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众环(北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北京煜邦电力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州贵航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北京岳华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瑞岳华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中节能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久其软
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阳惠天热电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岳华中天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董事,丽日方中(北京)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理、董事、监事。2022 年 5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立性要求,本人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并出具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
自查情况的报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
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
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
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司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 2 次,委托出席 0 次。公司在 2025 年度
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
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在公司董事会上,本人认真审议了相关议案,
听取了有关人员的发言,对议案发表了个人意见,对董事会会议议案均投了同意
票,未提出异议。在公司股东(大)会上,本人认真听取了出席股东或股东授权
代表的发言,根据需要对其提出的问题予以解答,签署会议相关文件,履行了作
为独立董事的基本职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开次数                           6
          应出席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独立董事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出席会议
  李岳军      6         6       0       0            否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召开次数                          2
 独立董事姓名         列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李岳军           2               0                0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成员。2025
年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主要
开展以下工作: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历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会议主要审阅公司出
具的季度及年度财务报表、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计划及专项报告、公司内部控制
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进行总结及聘任年度审计机构意
见等多项事宜。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会议主
要审阅拟任董事及拟聘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资料等事宜。积极关注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对公司人才体系建设提出专业建议,切实履行提名委
员会委员的职责。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在全面审阅相关材料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
对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审查意见。2026 年,
将根据《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继续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报告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
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
董事会会议。
  (五)与内部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
训,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
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督
促年审注册会计师按时保质完成年审工作;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
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股东(大)会及公
司年度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公司中小股东进行线上及线下的交流沟通。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和投资项
目的进度以及公司薪酬绩效考核制度、人才储备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
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对公司定期报告、对外信息披露及其它有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做出了客观、
公正的判断。监督和核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
众股东的利益。
  不断强化自身专业水平,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
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
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
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
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
规范运作。
  (七)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其中,重点关注公司
主要销售产品情况、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应收账款的变化及管
理等情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内审部负责人及
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经常联系,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
管理提出建议。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
需求。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积极有效的支持配合,
主动详细讲解公司各业务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资料文件,方便本人作出客观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
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原则,交易价格客观、
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
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
年度报告》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
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定期报告均已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
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真实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
行。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
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北京德皓国际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的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能力,出具
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其投保的职业责
任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公司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聘任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事项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宋月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聘任财务负
责人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事项
认真审阅了公司拟提名董事、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及相关材料,上述人员
符合相关任职资格,能够胜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具备相关法律
法规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且提名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事项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
将该议案提交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于 2025 年 5 月 13 日审议通过。本人认
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与公司经营情况和市场水平匹配,相关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勤勉地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独立、客观、审慎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各项职责,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确保公司整体利益
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本人衷心希望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稳健经营、规
范运作,在增强盈利能力的同时,使公司更加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特此报告!
                      北京世纪瑞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岳军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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