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述职人:李伟阳)
各位董事:
本人作为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能
够出席公司董事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年度独立董事的履
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情况
李伟阳先生,1964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湖南大学半导体物
理与器件本科学士。1985 年 7 月至 1993 年 1 月任长沙汽车电器厂工程师;1993
年 1 月至 1999 年 5 月中汽长电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汽车电器研究所)任高级工程
师;1999 年 5 月至 2004 年 12 月任中汽长电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汽车电器研究所)
高级工程师、中心副主任;2004 年 12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长沙汽车电器检测中心
副主任;2015 年 12 月至 2017 年 5 月任长沙汽车电器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所长;
年 4 月至今任珠海上富电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指导专家,2025 年 8 月至今任鹤壁
海昌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
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认
真履行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任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公司共召
开 8 次董事会(包含第五届董事会 7 次,第六届董事会 1 次),2 次临时股东会和
董事的义务,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在董事会会议上,与
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面对面交流,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认真
审阅各项议案,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充分运用自己在行业方面的专业知识
为公司提出参考性建议,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
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要求,通过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积
极履行作为委员的相应职责。在 2026 年,依规参与公司召开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和审计委员会会议,多方听取意见,并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稳健发展提
供保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及自身实际情况,本人将依规积极参与公司 2026 年召
开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对审议事项提供独立
判断,促进董事会能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并做出审慎的决策。
(二) 行使特别职权事项
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提议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
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三)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确定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和进度,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
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
沟通,确保年报按时、及时、准确披露。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由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被选举为公司第
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此,报告期内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未达到 15 个工作日。
形式,深入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
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同时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
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的认识和理解,推动公司治理体系建
设,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对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 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时刻关
注国家相关政策,学习掌握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
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保荐机构、交易所以及证监会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
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
和建议,切实履行保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职责。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是否符合实际情况,本次置换的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是否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是否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在今后的履职过程中,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
求,继续勤勉、客观、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李伟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