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许永斌(已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5:33:2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和要求,在任职期间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较
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自2019年8月20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10月15
日起卸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许永斌,男,汉族,196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管理学博士、会计学二级教授、博
士生导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历任杭州商学院讲师、副教授,
浙江工商大学财务与会计学院院长。许永斌先生入选浙江省高校
中青年学科带头人、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人才、浙江省“五
个一批”人才。现任浙江工商大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浙商
银行(601916)独立董事、汽轮科技(300277)独立董事(自2026
年3月6日起)、浙富控股(002266)独立董事(自2026年4月20
日起),同时兼任浙江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浙江省总会计师协
会副会长。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
其他可能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任职期间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7
     任职期间股东会召开次数                        4
          亲自   委托   现场       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独立董事                             缺席
          出席   出席   出席       出席        次未亲自出    东会次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数
 许永斌      7    0    1        6    0         否    4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会议的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地审议了董事会
的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作出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履行了勤勉尽责的
义务,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
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等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均由本人召集召开,并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
则》的要求,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
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认真履行了以下职责,相关事项经审计委员
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将议
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工作召开
了沟通会议,对公司的财务情况及内控管理等工作情况进行充分
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2025 年 4 月 22 日,第八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和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及《关于对浙江省
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同意除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情况报告》因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外,
将其余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
司 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情况报告》《关于制订<公司内部审计
制度>的议案》《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对浙江省交通
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同意除《公
司 2025 年半年度内部审计情况报告》因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外,
将其余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本人出席会议,并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的要求,对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议,并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
会议审议。
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并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实施细则》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审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有
关事项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指导完善公
司薪酬体系,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薪酬结算情况的议案》,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经审核,本人认为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所支付的薪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
准,同意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结算数据。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
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
票期权注销的议案》。经核查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及激励对象名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人同意按照相关规定为
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
会议,均由本人召集召开,并严格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
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审核公司预计2025年度关联交易、与浙江
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财务
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等事项,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
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
益。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
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对浙江省
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同意将
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公
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充分的沟通:
建设及执行情况的汇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
情况进行监督,并就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衍生品交易、出售资
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进行沟通,推动公司持续强
化风险管控能力,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重点工作进展情况。2025年1月17日,参加年报第一次沟通会,
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初步预审情况,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
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与项目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审计
期间关注审计进程,维护审计过程的独立,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
客观、公允;现场审计工作完成后,2025年4月10日参加年报第
二次沟通会,就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与注册会计师进行沟通,
发挥在定期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确保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
  (五)维护投资者权益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并与公司充分沟
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出席股东会时,
重视与中小股东沟通,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
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出席公司业绩说明
会,解答投资者提问,加强与投资者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关于
公司经营、发展、股东回报等方面的意见,并向公司提出合理建
议。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经营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
调研、参加业绩交流会等现场工作以及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
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对相关事项的
汇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风险控制情况,掌握公
司的资金运营情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期现结合、股权激励、
重大诉讼等相关重大事项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提供决策依据。现场工作时间为14日。
  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前,公司认真组织和准备会议资料,
并及时和本人进行沟通与交流;公司日常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
提供本人履职所需的相关资料,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要求和意见
认真研究并及时反馈,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便利和支
持。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审议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忠实勤勉义务,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
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及审议情况
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发表同意的意见。认为,公司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主要
系项目进度、行业政策变化及与关联方交易条款未达成一致等原
因,同意2024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同时,公司根据正
常的生产经营需要,与控股股东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
其关联方、第八届董事王飞先生的关联方发生的2025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金额较为合理;交易价格均按照签订合同时的市场价
格协商确定结算价,定价公允,符合商业惯例,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没有损害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权益,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
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
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
查并发表同意的意见。认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财务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交投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
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
度,能较好地控制风险,交投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公
司管理办法》规定经营,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该办法规定要求,
公司与交投财务公司之间开展存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
本次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财务管理、增加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
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定价公允,符合商业惯
例,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非关联股东的权益,
亦不影响公司独立性。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况
承诺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情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
意见。报告期内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董
事会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持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围绕内部
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因素,
不断完善确定内部评价的范围、程序、具体内容。目前未发现公
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人对《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
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
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调整公司2023年至2024年三季度相关财务报告数据信息。本人作
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
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合理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八)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
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提名张旭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任期自股东
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
  本人就上述选举独立董事的事项进行了审阅,认为公司选举
董事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相关董事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
件;选举的董事能够切实履行各项职责,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进行审核。经审核,公司2024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算情
况的决策程序及确定依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与公司经营目标相吻合,有利于完
善经营层激励约束机制和绩效考核体系,调动经营层的积极性,
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
权价格的议案》《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
注销的议案》。本人对上述议案进行了核查,发表了明确同意的
审查意见,公司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相关调整及注销、行权条件成就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办法》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表决程
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内,审议的上述
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
审议和表决上述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
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一)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
息披露;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
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听取公
司经营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对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及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与相
关人员进行沟通、问询、交流,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对公司的发
展战略、业务拓展、风险管控、重大诉讼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
行了解,促使公司更加注重规范运作。
  (三)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
识和理解,提升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
  五、总体评价
则,积极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制度建设及执
行情况、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及时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
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审议并审慎地行使了所
有表决权;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信息披露情
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公司整
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许永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浙商中拓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