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旭亮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5: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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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
和要求,在任职期间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
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
业咨询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较
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
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自2025年10月15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张旭亮,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民盟盟员,博士研究生,研究员(浙江大学正
高)、高级调查分析师、高级经济师。历任义乌工商学院(原杭
州大学义乌分校)科研处副处长,华东师范大学中国现代城市研
究中心博士,北京大学北大—林肯土地政策研究院土地政策高级
班(林肯基金课题资助)成员,浙江省发展规划研究院区域发展
战略研究室主任、副研究员,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博士后,浙江工
业大学全球浙商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校聘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浙江大学副研究员/特聘研究员、博导,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访
问学者。现任浙江大学国家战略与区域发展研究院副院长、研究
员、博导,兼任民盟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浙商中拓(000906)
独立董事,玉泉智库(北京)第一届理事、委员,启真智库(浙
江)特聘研究员,浙江省政协办公厅特邀信息员、《区域协调发
展评论》编辑部执行主任等。
  (二)独立性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
其他可能影响本人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
况。
  二、2025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任职期间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                         3
     任职期间股东会召开次数                        1
          亲自   委托   现场       通讯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
 独立董事                             缺席
          出席   出席   出席       出席        次未亲自出    东会次
     姓名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数
 张旭亮      3    0    1        2    0         否    1
  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会议的情况。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认真仔细地审议了董事会
的各项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谨慎的态度行
使表决权,作出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履行了勤勉尽责的
义务,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
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5年度任职期间公司董
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管理决策等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
计委员会委员;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
与ESG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共召开一次会议,由本人召集召开,并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规定,切实履行职责,审查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指导完善公司薪酬体系,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报酬方案的议
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临时
会议审议。
召开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
次会议,本人出席会议,并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
施细则》的要求,对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等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
行了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
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
议。
三次会议,本人均出席会议,并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的要求,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
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认真履行了以下职责,相关事项经
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将议案
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拟继续开展商品套期保
值期现结合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6 年拟继续开展外汇套
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
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
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5)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进行日常沟通,就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关注的事项等进行
了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
作的进展情况,共同推进审计工作的开展。
  (五)维护投资者权益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提
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并与公司充分沟
通,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出席股东会时,
重视与中小股东沟通,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
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出席公司业绩说明
会,解答投资者提问,加强与投资者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关于
公司经营、发展、股东回报等方面的意见,并向公司提出合理建
议。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情况
定期获取公司运营情况等资料、听取经营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
调研等现场工作以及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
密切联系,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对相关事项的汇报,了解公司的
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风险控制情况,掌握公司的资金运营情况、
对外担保、关联交易、期现结合、股权激励、重大诉讼等相关重
大事项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决策依
据。现场工作时间为5日。
  在召开董事会、股东会前,公司认真组织和准备会议资料,
并及时和本人进行沟通与交流;公司日常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
提供本人履职所需的相关资料,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要求和意见
认真研究并及时反馈,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便利和支
持。
  三、2025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及审议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
行忠实勤勉义务,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作用,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
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及审议情况
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情况
承诺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情

承诺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
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定期报告经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
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内部控制工作,持
续推进内控体系建设,围绕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
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因素,不断完善确定内部评价的范围、
程序、具体内容。目前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
的重大缺陷。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情况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董
事会指定副总经理潘轶杰先生代行财务总监职责。本人对《关于
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
该事项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日常运作及财务工作的有序开展并发
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八)提名或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
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杨威先生、徐愧儒先生、洪晓成先生、黄邦启先生为第九届
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童列春先生、韩洪灵先生、张旭亮先生为第
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
举通过,任期自股东会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及《关于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聘任公司总
经理、副总经理,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指定副总
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人就上述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了审阅,
认为公司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相关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
条件;选举的董事、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切实履行各项职责,
有利于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核。经审核,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合理确定公司董事的报酬
标准,有利于充分调动董事的工作积极性,保障投资者的投资回
报。
  (十)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行使权益条件成就相关的情况。
  四、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一)本人及时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
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完善公司信
息披露;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
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
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听取公
司经营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的汇报,对董事会审议的议
案及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与相
关人员进行沟通、问询、交流,通过查阅有关资料,对公司的发
展战略、业务拓展、风险管控、重大诉讼及其他重大事项情况进
行了解,促使公司更加注重规范运作。
  (三)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规
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
识和理解,提升自身履行职责的能力。
  五、总体评价
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内部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股
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
动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董事会各项
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审议并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
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
督和核查,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立、客观、公正、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以及外部中介机构、中小股东的
沟通与交流,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建议,提升董事
会决策水平,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稳健发展。
                              张旭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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