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和药业: 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伍红)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5:3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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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伍红)
  作为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
《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人在 2025
年度工作中,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
各项议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自 2025 年 5 月 23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将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的履
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伍红,女,汉族,1970 年 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财政学专业,教授、博士生
导师。曾任江西财经大学财政金融学院税务系讲师;江西财经大学财税与公共管理学院
税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西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税务系教
授、博士生导师,江西金达莱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全国税务硕士教学指导委员
会委员、中国税务学会学术委员、江西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专家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公司 2025 年共计召开 8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式
                              参加董事会                        投票情况
会召开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公司 2025 年共计召开 3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2025 年股东会召开次数         实际参加会议次数
        伍红                       3                     2
  公司在 2025 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
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委员会名称    2025 年召开次数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          1          0        0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0        0       0       0
提名委员会          4          2        2       0       0
审计委员会          5          3        3       0       0
审议的定期报告等各项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等情况;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对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认真审阅并提出专业意见,确保财务信息真实准确。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 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拟聘任的高级管
理人员议案进行审议,严格核查拟聘人员的任职资格,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
任和义务。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等事宜。本人认为公司聘任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
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状况,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
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现场工作情况及上市公司配合工作情况
  自 2025 年 5 月 23 日履职以来,本人对公司开展了多次实地考察工作,与公司相关
业务负责人以及聘请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进行了现场访谈。同时,充分借
助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途径,积极主动地了解公司情况。重
点聚焦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等相关事宜,及
时掌握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并适时就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在 2025 年 5 月
独立董事职责。公司证券部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保障与有效支持,及时提供相关文件
及经营信息,确保本人能够独立、公正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并指定
证券部负责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以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
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在本人开展实地考察和参加各类会议期间,证券部均能提前做
好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提供所需的资料文件,确保信息传递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对于本
人提出的疑问和建议,公司相关人员总是认真倾听、详细记录,并积极给予回应和反馈,
在后续工作中也切实落实改进措施,为独立董事高效履职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
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
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
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相关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七)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无提议召开董事会;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
临时股东会;无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等情形。
  三、2025 年度履职中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
易定价客观公允、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年度报告》和《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定
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未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的情况。
  (四)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个人简历,认为其均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履职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处以
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经了解,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
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工作岗位的职责要求,本人同意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五)信息披露情况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继续加大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力度,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了相关公告。公司公告均按照规定披露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和指定报刊,确保公司股东及广大投资者能够及时、平等、便捷地获得公司信息,维护
了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经营管理等情况
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总是主动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调查了解和关注公司
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为公司的发展
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意见,保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的及时沟通。同时监督和核查董
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理办法》等法律规范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责任,审议公司各项提案,
积极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事务展开充分沟通,推动公司发展和规范运营。依托自身专
业知识,独立、客观、谨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保障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6
年,本人将继续坚持以对公司负责、对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支持公司合规经营、稳定发展,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伍红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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