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鑫创: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第三届独董解占军)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5:32:3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解占军作为华安鑫创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行权,依法履
职,不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
的影响,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解占军,本科学历,机械设计与制造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曾就职于北京
市第四清洁车辆场、北京天同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华
明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曾任北汽福田投资公司投资总监、北
京汇赢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行部总经理、重庆涪商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
本市场部副总经理、湖州中植嘉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西藏道衡投资有
限公司投资总监、深圳市新浦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
北京智科产业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董事、经理。现任智科恒业重型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启程顺达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北京君沐
科技有限公司经理、执行董事,并自 2023 年 7 月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就独立性情况对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要求进行自查并签署了自查报告,确认本人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
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任职以来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等相关会议,本着勤勉尽
  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
  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
  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出
  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席会议,无缺席、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况,并且在会议召开之前,获取作出决议所
  需要的资料和信息,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报告期内对本人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对审议事项及
  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义务并行使表决
  权。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        -       5           5     2           2
      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阅读公
  司提供的相关材料,研究决策事项,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公司重要
  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上,对提交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积极参与
  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就其中有关事项发表意见,认真行使表决权。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并在事前认真审阅了相关会议议案,独立客观地做出了决策。本人严格按照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
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
客观性。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任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沟通,
充分发挥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的作用,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审计策略、关
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并持续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等工作的进展
情况,督促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各司其职,做好相关工作。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任期内,本人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促进公司
提高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通过与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及其他相关人员的定期沟通,深入
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项目进展等情况,及时掌握公司动态。报告期
内,本人多次实地走访公司,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在董事会上发
表意见,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支持。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任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充
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机会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跟踪了解公
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
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
况。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已满 15 日。
  同时,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从业经验,本人重点关
注公司财务状况、税务情况、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董高履职情况等,利用自身的
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为公司的财务管理、税务管控、内控运营、董高尽职履责
等方面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七)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任期内,没有独立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
查的情况,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
时股东会的情况,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也没有在股东会召开前公开向股
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八)公司配合开展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期内,公司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
会办公室专人协助本人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及时提前向本人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及资料,董事会秘书向本人定期通报公司运营情况,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
等的知情权。同时本人行使职权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均
给予本人大力支持和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
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履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关联交易事项
  在本人任职期间,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
进行了认真审查,本人认为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
表决,董事会、股东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
法有效;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事项
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三季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
我评价报告》,报告过程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此外,本人认为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三)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不存在对公司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与子公司及附属企业的资金往来均属正常的资金往
来;公司不存在违规的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四)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已经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2025 年 7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周舒扬女士担任公司财
务总监。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易珊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本人认为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人员聘任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
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相关规定。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忠实、勤勉、独立履行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职责,认真参与决策、强化监督制
衡、维护公平公正,圆满完成各项履职工作,未发生任何违反独立董事职责及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
  未来,本人将继续恪守独立、诚信、勤勉、审慎原则,持续提升履职质效,
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作用,推动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防范风险、提
升价值,为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履行应尽责任。
                            独立董事:解占军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安鑫创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