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雷
作为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
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行使职权,及时了解公
司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情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相
关会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积极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整体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王雷,1981 年出生,中共党员,管理学(会计学)博
士,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曾任兰州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
教师,兰州大学讲师。现任兰州大学管理学院会计与财务管理
系主任、支部书记,兼任会计学术联盟联合发起人、中国政府
审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甘肃省会计与珠算学会副会长、甘
肃银行独立董事、《财经研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珞珈
管 理 评 论 》《 财 贸 研 究 》 及 Asia Pacific BusinessReview,China
Finance Review International 等期刊匿名审稿人。2025 年 1 月 27
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在任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
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
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
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
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本人均亲自出席。对于相关会议的各项议案,本人本着勤勉务
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公司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情况介绍
进行认真审核,充分了解与议案相关的各项情况,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
弃权的情形。本年度任职期间内,本人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
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为公司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有
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姓名 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参加次数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应参加次数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王雷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行
使职权,按时参加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充分运用自身所具备
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讨论,本人亲自出席,会上积极发表意
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
职责。
(四)维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参加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半年度
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股东直接交流,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
议,并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
公司的评价,积极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本人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按要求参加
公司的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
与观点,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
股东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行监督职责,在公司资产评估、审计机构评价及选聘、年度审
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积极与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评估
机构及承办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状况、
内部控制、业务经营情况、资产评估状况等进行及时沟通。本
人组织召开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会议,沟通年度审
计工作,全面深入了解审计工作的真实情况,对年审会计师在
年报审计过程中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审计应对策略、审计
过程中需关注的问题、上年审计风险点、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
应对等情况进行沟通,认真履行了相关职责。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支持配合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
和其他工作时间,通过现场、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
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联系。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从业经验,
本人重点关注公司财务状况、规范运作情况,并及时获悉公司
相关方面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
验,有针对性地为公司的运营、财务等方面提出自己的意见和
建议。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每次筹备董事
会及相关会议时,管理层均能严谨细致、全面及时地向本人提
供各类与会议议题紧密相关的资料,确保本人充分掌握信息,
同时积极主动地就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进
行详细汇报。公司董事会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始终秉持科学、
审慎的态度,充分征求本人的专业意见,高度重视本人基于专
业判断提出的建议,并能够迅速且有效地对合理建议予以落实。
公司全方位、多层次地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必要且
有力的配合与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此
之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等价、有偿的原则,有关协议所确定的条款是公允的、合理的,
关联交易的价格未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履行承诺情况
本人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注重保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通过问询、现场了解等方式,督促公司及股东严
格履行承诺。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关承诺,
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第四次、第六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
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半
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按时公告相应
报告期的财务信息和重要事项。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定期报告,
认为前述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并对定期报告均签
署了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真审核了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内部
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
(四)聘请审计机构情况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大信基本情况进行了
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相应
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
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
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当选为独立董事后,本人对董事选举、总经理聘任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各位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
要求,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及发放符
合公司制度规定,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薪酬情况与公
司所处区域、行业和规模状况、人员的岗位职责相匹配,有助
于充分发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促进公司
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发生其他需
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的建议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参
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独立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6 年,本
人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规章制度要求,切
实履行好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积极维护好公司及广大投资者
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王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