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高股份: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垣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5:30:3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陈垣
  作为甘肃莫高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根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行使职权,及时了解
公司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发展情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
相关会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较好的维护了公司
和全体股东整体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陈垣,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二级教授、博
士研究生导师。曾任甘肃农业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甘肃
省中药材产业体系首席专家。现任全国中药材物流专家委员会
委员、中国中药协会中药材种植养殖专业委员会委员。2025 年
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在任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
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
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
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
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
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
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除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人委托独立董事王森代为出席
并行使表决权外,本人均亲自出席,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
大事项时,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
主动获取相关信息,对提交公司董事会的每项议案独立、客观、
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积极推动股东会和董事会规范运作、科学
决策。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姓名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应参加次数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应参加次数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陈垣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讨论,本人亲自出席,并严格按照《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相关制度要求履行职责,对
公司 2025 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详细了解
公司拟开展的关联交易具体情况,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
见并进行表决。
  (四)维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积极
参与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关注公司在信息披露网站上发
布的公告,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了解投资者关注
的问题并与公司做好沟通。同时,对于每次需要审议的议案都
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
独立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
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
观、公正。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支持配合情况
  本人除参加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外,在日常沟通中通过电话、网络沟通及现场交流等方式与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
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本人专长及公
司实际提交了分析报告和建议,为公司产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
贡献。
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行职权提供了便利和
支持,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此
之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注关联交易必要性、客观性,是否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审议
程序是否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公司董事会、股东
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方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 2025 年关联交易事
项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及相关方履行承诺情况
  本人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注重保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通过问询、现场了解等方式,督促公司及股东严
格履行承诺。2025 年任职期间,公司及控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关
承诺,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三)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第四次、第六
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编制并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和《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按时公告相
应报告期的财务信息和重要事项。本人认真审核了公司定期报
告,认为前述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并对定期报告
均签署了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真审核了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
  (四)聘请审计机构情况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大信基本情况进行
了审查,认为其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相
应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
同意续聘其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当选为独立董事后,本人对董事选举、总经理聘任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各位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情况能够胜任岗位职责的
要求,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及发放符
合公司制度规定,薪酬情况与公司所处区域、行业和规模状况、
人员的岗位职责相匹配,有助于充分发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并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本人 2025 年任职期间发生其他需
要重点关注的事项。
  四、总体评价的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
律法规的要求,站在维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角度,利
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客观、审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与
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2026 年,本
人将继续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不断推动公司进
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陈垣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莫高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