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汇物流: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崔艳秋)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5: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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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和要求,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忠
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不断完善
公司治理,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崔艳秋,女,汉族,1970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咨询工程师、造价工程师、高级会计师,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期高级会计领军人才。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伙人、新疆创锦农牧业有
限公司外部董事、乌鲁木齐富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曾任大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合伙人,新疆塔里木农业
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
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公司董事会一贯保持科学高效的决策程序,采用现场会议、通讯
会议以及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以
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
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
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会议作出的决议均未损害公司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应出席审计委员会 6 次,实际出席会议 6 次。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计提减值准备、关联交易、
提名财务总监候选人、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转
让参股公司股权等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员,应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实际参加会议 1 次。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事项进行审议,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以客观角度审
视公司重大事项,公司设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需要在董事会前
审议的事项进行独立董事专项审议。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实际出席会议 3 次,审议通过了公司担保、关
联交易、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承诺期
满减值测试结果、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等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提交董事
会审议的意见。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便利的会务、通讯、人员安排等条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
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更好的履职提供
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在公司的协调组织下,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
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履职线上培训,通过系统的培训,有效的提高
了自身的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方面,公司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并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在预计额度范围内。2025 年末,公司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
行预计,并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除
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
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
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本人认真审议了上述事项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情况
项。经审查,候选人提名、资格审查、选举程序合法规范,被提名的
候选人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相关任职的资格和能力,不存在《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形。
  本人认真审议了上述事项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监督和审核。
  经核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
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本人认真审议了上述事项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股东会,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
  经核查,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符合《公
司章程》规定的聘任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条件,具备为上
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的要求。在聘期间,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及时地完成与公
司约定的各项审计业务。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
关规定。
  本人认真审议了上述事项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保护中小股东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进行沟通交流,及时解答中小投资者问题。
的报道,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
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和投资者的知情权。
理、内控建设等情况,认真审阅各类资料,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
表决权和发表意见,促进董事会科学决策、公司规范运作。
  本人深入学习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新发布的各项法律、
法规,积极参加证券监管部门组织的培训,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
执业能力,持续加强对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
益的理解和认知,提高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能力。
  (七)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
事履职的要求,现场工作时间累计约 21 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会
议及现场调研等形式,每月定期听取公司经营情况汇报,与公司其他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审机构及监管部门等保持密切联系,重点关
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年度审计中重点关注
事项等相关情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
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信会计师事务所多次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召开审计工作沟通会,沟通
协商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事项,确定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范围、
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事项。
作开展调研,与公司高管座谈并前往会计师审计现场了解审计进度、
沟通相关重点审计事项。随后,前往公司位于乌鲁木齐市的地产项目
进行实地调研,对项目交付情况、销售合同及入住手续等资料进行查
阅,对重点客户进行电话访谈,并与负责人座谈交流。并前往公司冷
链物流基地汇领鲜公司实地参观调研并听取主要领导汇报并提出建
议。
公司重要子公司红淖三铁路公司重点项目开展实地调研。调研团队先
后走访红淖铁路淖毛湖站、广汇站,淖毛湖货场、广汇站集装箱货场,
白石湖南站快装系统及白石湖煤矿等关键点位,全面深入了解公司主
营业务经营现状。期间,独立董事一行与铁路公司相关领导举行座谈,
就企业安全生产、运营管理及财务状况等核心领域进行细致问询与专
业指导。
独立董事汇报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本人运用专业知识,就重点事项进
行讨论和建议,2025 年度共听取月度经营汇报 12 次。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合规履职培训”,按课时要求认真完成了
学习。
  (八)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内部审
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期间公司共计披露定期报告 4 份、临时公告 98 份。
  四、其他工作情况
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忠
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利用自己的专
业知识和经验为董事会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
利益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继续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理层之间
的沟通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为提高董事会
决策的科学性,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创造良好业绩做出贡献,更好
地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崔艳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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