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杨春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独立履行职责,不
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杨春祥:1963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工学硕士,高级会计
师,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曾先后在长安大学经济系、深圳惠德会计师
事务所工作。2008年10月至2025年12月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
圳分所从事审计工作。2026年1月至今为深圳诚至信会计师事务所顾问、深圳市
合正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中深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注册评估师。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
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本人独立
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报告期内,本人经自查,确认已满足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
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符合独立
性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决
议合法有效。
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任期内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杨春祥 3 3 0 0 同意
本人在2025年出席了公司召开的3次董事会,均为现场出席,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在内的21项议案,未出现连续两次未
能亲自出席或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形。任职期间,本人积极了解公司
的生产运营和运作情况。在召开会议前,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
会议上独立、审慎、细致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意见,合法合
规做出了独立明确的判断,力求使董事会能够形成科学、客观的决策,对董事会
审议议案均发表同意意见,未有反对或异议。
本人2025年在任期间,两次均现场出席股东会。
(二)现场工作情况
场工作,积极参与公司相关会议,听取经营层及相关负责人员的工作汇报,参与
了多次沟通会,深入了解和参加了公司关于美国加征关税及国际贸易环境变化的
沟通、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审情况的沟通、一季度经营业绩情况的沟通、关于
国际贸易新形势下企业关税情况的沟通、关于越南工厂建设进度相关情况的沟通、
第三季度业绩的沟通、2025 年审预沟通,并深入了解和监督公司及其子公司的
经营、管理和内控状况,并给予建议和意见;追踪检查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落实
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邮件、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宏观经济、外部环境、市场变化对
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公司的重大事项进展。
任期内,本人的现场工作时间为 18 天,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度组织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季度、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共 23 项议案。本人对内部审计部
门的工作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专业的可
行性建议。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相关监督职
能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确保公司治理机制继续有效运行。审计委员会将
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切实做好监督工作,保障公司规范运营和治理水平持续提
升。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出席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披露情况的检查情况的议案》共 4 项议案,并
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勤勉、积极认真地履行职责,参与了与外部审计机构的年审沟通工作,充分发挥
了独立董事在年报审计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与公司经营层、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
了充分、有效沟通,了解本次年报审计工作的安排及进展情况和重点事项,重视
解决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持续加强与会计师的沟通,督促审计进度。
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主动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决策情况并提出专业建
议,积极关注公司各项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运转有效性,督促公司持续提升规范
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投
资者沟通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回应中小股东关切,主动了解公
司日常经营决策情况并提出专业建议。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
独立地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披露情况
我评价报告及 2025 年一季度、半年度和第三季度报告。本人及公司其他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的相关资料及审计工作进行了审查,在查阅
中勤万信的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认为中勤万信在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经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制定及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发放制度的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
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四、通过多种方式履职、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一)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
的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积极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2025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
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公正、公平。
(二)与内部审计部门和承办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
任职期间,本人定期听取或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就审计工作的重点领域
的风险提示与防范举措、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等进行沟通。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
委员会主任委员,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年度审计报告,审阅年度审计工
作安排及其他相关资料;关注董事会审议定期报告事项的决策程序;持续加强与
会计师的沟通,就关键审计事项和审计应对、审计工具和方法论等重点事项进行
讨论。
(三)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参加培训并主动学习公司提供的培训资料,不断加
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和保护股东权益等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本人参加了
和交流活动。
(四)与中小股东沟通
公司历来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设专人接待投资者来访,通过投资
者交流会、网上业绩说明会、接听投资者来电及深交所互动易问答等形式,与投
资者进行沟通交流,确保投资者与公司交流渠道的畅通,加强投资者对企业的了
解。2025年,本人在日常工作中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和社会
公众对公司的评价。
五、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为进一步增强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透明度,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管理层
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本人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沟通有效,
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了充分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
干扰或阻碍。
助本人履行职责。董事长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管理层及其他相关
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
见。
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调研考察培训等工作。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重大事
项前,充分听取本人意见,并及时向本人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并提供视频、电话等参会方式。
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或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况。
通过,并在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本人不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
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他利益。
六、总体评价和建议
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本人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
科学决策提出合理化建议,维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董事会、管理层在本人履行职务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公司运
营合规、管理规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履职的情况。
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言,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
参考意见,从而提高公司经营决策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推动公司更高质量的发展。
特此报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杨春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