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环传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年4月)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5:26:59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6 年 4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自身规范高效地运作,最大限度地规避财务和经营风险,确
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浙江双环传动
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
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委员会,经董事会批准后成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必须遵守公司章程,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独立行使职
权,并直接向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通过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履行对董事会、投资者以及其
他与公司有利益关系的外部组织的义务。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
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产生与组成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设主任(召集人)1 名。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独立董事 2 名,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
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成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或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主任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经审计委员会选
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可以连选
连任,但独立董事成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在成员任职期间,如有成员不再
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成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第五条至第
七条规定补足成员人数。在成员任职期间,董事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条    成员连续二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也未能以书面形式向成员会提交
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视为不能履行职责,成员会应当建议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十一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
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审计委员会发现公
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
由公司承担。
           第三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负责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自律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
事项。
  第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
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审计委员会对前条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
相关议案报送董事会批准。
  第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查决定。
  第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依法检查公司财务,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可以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如
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不得妨碍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
  审计委员会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或
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会报告,并及时披露,也可以直接
向监管机构报告。
  审计委员会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对违反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提出罢免的建议。
  第十六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审核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
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
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
能性,监督财务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审计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聘请或更换
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应受公司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
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
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第十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
一次检查并提交检查报告。检查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的,
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1)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的实施情况;
  (2)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审计委员会应当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
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的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主要包括
其履行职责的具体情况和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审计委员会就其职责范围内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审议意见,董事会未采纳的,
公司应当披露该事项并充分说明理由。
            第四章   审计委员会的议事规则
  第十九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
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二十条    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5 日通知全体成员,临时会
议应于会议召开前 3 日通知全体成员。紧急情况下,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二十一条    两名以上成员认为资料不充分,可以提出缓开委员会会议,或
缓议部分事项,委员会应予以采纳。
  第二十二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
位成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表决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审计委员会会议作出决
议,应当经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二十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亲自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并对审议事项
发表明确意见。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
见并将该意见记载于授权委托书,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为出席;或以书面形式向
委员会提交对本次会议所议议题的意见报告,该意见报告由主任在委员会会议上
代为陈述。
  每一名审计委员会成员最多接受一名成员委托,授权委托书须明确授权范围
和期限。独立董事成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委托审计委员会中的其他独立
董事成员代为出席。
  第二十四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障全体成员充分表达
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通讯方式召开。
  第二十五条    审计委员会决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记
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充分反映与会人员对所审议事项提出的意见,出席会
议的审计委员会成员和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审计委员会会议记录、会议决议、授权委托书等相关会议资料均由公司妥善
保存,保存期限为至少十年。
  第二十六条    委员会会议结束,董事会办公室人员应当对委员会的会议记录
和委员的书面报告进行整理归档,并制作报告,由董事会办公室向董事会汇报。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审计委员会的日常管理和联络工作。
  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的公司章程相
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据以修订,报董事会审
议通过。
  第二十九条    本工作细则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第三十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双环传动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