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石油: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徐莉萍)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5: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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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
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范要求,在 2025 年度内勤勉尽责行使
程》
法律法规和股东会所赋予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工作义务。我积极出席公司董
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历次会议的相关审议事宜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
基于我的独立判断主动发表专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有效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现在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徐莉萍,女,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
历。湖南大学会计学教授与应用金融学教授,湖南大学企业并购研究中心主任。
曾任湖南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财务管理系主任,曾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
事,现任湖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曾任长沙市会计学会常务副会长。曾任致公
党中央经济委员会委员,曾任湖南省致公党财金委员会副主任。现任周大生珠宝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湖南省美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1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不直
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或公司前
五名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
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本人不曾为公司及
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兼
职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数量未超过 3 家。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
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本人均亲自出席了 2025 年度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会、1 次薪酬与绩
效考核委员会会议及 4 次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会议。基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认知,独立性的基本原则,经过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董事会秘书、财务
总监的沟通和了解,本着本人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
立场进行投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中本人担任了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和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并为审计及预算审核委员会的召集人、会计专业人士。
本人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勤勉尽责,确保历次定期报告、审计机构续聘、薪酬议
案、股权激励相关议案的审议流程、内容格式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本人认为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事项履行了相应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
案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形。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了解公司内审部年度工作
执行情况,持续监督并提出内控方面的建议。就年度审计计划等事项与年审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纽带作用,积极协调各方及
时沟通与协同工作,推动公司各项审计工作高效完成。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会 4 次,本人出席 4 次。本人通过出席股东会,重
点关注了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 3 次,发
挥了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况
  报告期内,因公司经营业绩的缘故,公司对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重 96 名激
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已获授但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注销。本
次回购注销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
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和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的规定和《激
励计划》的安排。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规和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课
程,不断提升自身的履职能力。
  (七)现场办公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参加专门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的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
状况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本人认真听取公司对当期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
控制等方面情况的汇报,并就公司所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
规划、对外投资等情况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并充分交换意
见。结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建议及时修订公司相关制度,公司管理
层均积极采纳,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和工作。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
五日。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 关联交易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依据实际需求进行的,本次关联交易在公告后聘请
了专业机构开展对标的公司的资产评估、财务审计工作,交易价格尚未确定。
  (二) 聘请审计机构的情况
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对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
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 现金分红的情况
  公司在报告期内实施了现金分红,实现了对所有投资者的有效、直接的回馈。
司目前的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需要和中长期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审议程序完
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四)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
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会计准则
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
关规定,恪尽职守、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规范运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
继续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页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之签
署页)
                      湖南和顺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徐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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