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李忠华作为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及时关注公司经营情况,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
表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李忠华,男,1962 年 8 月出生,博士学位,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
留权,教授。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1983
年 7 月至 1985 年,就职于哈尔滨电工学院电工材料系,任政治辅导员。1988 年
讲师;1997 年 12 月至 2024 年 8 月,就职于哈尔滨理工大学电气与电子工程学
院,历任副院长、院长、学院学术分委会主任。2021 年 4 月起至今,任公司独
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具有履职所必须的专业技能,并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于 2024
年 3 月 25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过,本人再次当选为第二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中担任委
员,在提名委员会中担任主任委员,其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上述两
个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均占三分之二。2025 年度,本人根据公司董事会
相关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运用在企业管理、业务领域的专业知识和实践
经验,切实履行职责。
和建议;参加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听取公司经
营管理层的相关报告和汇报,对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提出合理
可行的建议。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3 次,本人参加了全部应出席的股东会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股东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李忠华 3 3 0 0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8 次,本人参加了全部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
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李忠华 8 8 0 0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专门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按照规定召集、主持提名委员会共 2 次会议,并全部参加
了应出席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战略委员会会 出席审计委员会会 出席薪酬与考核委 出席提名委员会会
独立董事姓名
议次数 议次数 员会会议次数 议次数
李忠华 1 - 3 2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本人参加了全部应出
席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应出席独立董事专
独立董事姓名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门会议次数
李忠华 4 4 0 0
(二)现场工作情况
事专门会议,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
现场工作时间已达到 15 个工作日,与其他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沟通,及时了
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本人亦通过邮件、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随时提
出有关问题,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等。在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在相关事项
的决策上发表了专业意见与建议,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本人在报告期内对董事
会议案均投赞成票。
(三)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为保证本人有效行使职权,公司为本人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公司均按法定时间提前通知本人并同时提供与该事项有关的完整资料。
等。本人行使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
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定审计工作计划,了解并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和进度,并对年报审计提出意见
和建议,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全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
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沟通,确保年报按时、及时、准确披露。
募集资金的使用等事项进行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的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
情况并提出建议,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
报告期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
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
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
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查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切实保护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极参加证监局、交易所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为公司的科
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七)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
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相关会议召开前本人均及时收到了相关材料,通
过专项汇报、询问等方式了解相关情况,并用专业知识进行判断,事前参加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
会进行审议。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相关的财务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
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公司财务定期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公司现行内部控制体系和控制
制度已建立健全,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公司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
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的保证,能够对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及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提供保证。2025 年度,本人持续督
促公司对内部控制审计、内部控制自评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积极推进公司内控
体系不断完善。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根据其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专业能
力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人事前参加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会议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范玉军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审议范玉军先生第二届董事薪酬方案
的议案》
《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
名流程合法合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支付符合公司薪酬方案和绩效考核
办法的规定;公司定期报告中所披露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五)股权激励情况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确定
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
的全部事宜。2025 年 5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A 股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出具了《上海国缆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调整 A 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激励对象授予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
查意见》。相关事项审议和表决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事前参加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计
委员会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股权激励事项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进行
审议。
(六)利润分配情况
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4.10 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股东净利润的 42.48%。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该议案已经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合理回报股
东等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首发上市相关承诺,未有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发生。
(八)信息披露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
公司信息,努力提高公司透明度,确保投资者能及时、准确、全面地获取公司信
息。
(九)参加培训的情况
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独立董事应当任职 2 年内至少参加一次独立董事后
续培训”的要求。
(十)独立董事认为上市公司需予以改进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从专业的角度,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公司经营管理和发展
战略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未对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的决议事项
提出异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股
东会赋予的职责,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动态,有效提升了董事会和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的决策水平,促进公司稳健规范运作。经自查,本人仍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的
相关规定,声明与承诺事项未发生变化。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
履行职责,谨慎勤勉、尽职尽责,深入了解公司各方面的情况,与其他董事及高
管人员保持密切的联系与沟通,充分发挥专业知识水平,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
专业及建设性的意见,督促公司严格控制风险,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继续秉持
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本人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的方便与配合
表示感谢。
《公司章程》和公
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助力,促进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维护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李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