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泰B股: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额尔敦陶克涛))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5: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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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
《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
                     《公司章
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推动公司完善有关重大项目的决策程序
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以及保护中小投
资者利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额尔敦陶克涛:男,蒙古族,1963 年出生,管理学博士,
二级教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内蒙古有突出贡献中
青年专家,日本一桥大学 Innovation Research Centre 访
问学者。蒙古国财经大学、蒙古国乌兰巴托 ERDEME 大学兼
职博导。中国软科学学会理事、中国工业经济学会副理事长、
中国企业管理研究会理事、中国民族教育学会预科分会理事、
中国区域经济学会少数民族地区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
员、内蒙古海外联谊会理事。1985 年内蒙古财经大学获经济
学学士学位;2000 年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05
年中国人民大学获管理学博士学位。历任内蒙古财经大学教
务处副处长,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务处副处长兼 MBA 教育学院
副院长(主持),内蒙古财经大学教务处处长,内蒙古财经
大学研究生教育与学科规划处处长(研究生院院长),内蒙
古财经大学发展规划处处长,2021 年 6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
事。本人还担任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西
部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或
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不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
任职。
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
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因此,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无缺席
或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会上积极参与各
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
权。本年度,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
的情形。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参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缺席                 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   出席       方式参    出席              次未亲自参
                                    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额尔敦
陶克涛
独 立 董 出席审计   出席提名          出席战略     出席薪酬      出席生      出席独立董
      委员会次   委员会次          委员会次     与考核委      产委员      事专门会议
事姓名     数      数             数      员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额尔敦
陶克涛      5        2         4            1         1     5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召开董事会、股东会的机会,会同
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
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进行检查,并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
责。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召集召开提名委员
会会议 2 次,审议通过了改选公司独立董事、聘任公司副总
经理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积
极沟通,就年报审计计划、审计方法、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
了深入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自己的专业特长,客观、公正为公
司、为股东谋利益。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
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
账册、会议记录等,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
地行使表决权。本人还参与了公司举办的业绩说明会,听取
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司的影响,密切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内部控制情况,
充分利用参加会议及调研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不
定期与公司经营层就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沟通交流,对公司经
营决策提出指导和建议。2025 年 2 月 26 日-2025 年 2 月 27
日,赴新疆对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100 万吨/年煤制油示
范项目资产现状、原伊泰新疆能源有限公司伊泰甘泉堡 200
万吨/年煤制油示范项目转回公司拟用于内蒙古伊泰煤制油
有限责任公司 200 万吨/年煤炭间接液化示范项目相关资产
进行调研,建议公司在充分评估和论证的基础上,做出科学、
合理的决策,推动项目健康发展。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及股东会
召开前,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
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独立董事汇报公司
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独立董事提出
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
进行确认的议案》《关于公司对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增资
的议案》;2025 年 8 月 2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 2025-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补充预计的议案》;2025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
司增资的议案》;2025 年 11 月 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上海晶宇环境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
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
伊泰集团所持内蒙古伊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9.8%股权的议
案》《关于公司收购伊泰集团所持内蒙古伊泰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 9.8%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收购伊泰集团所持内蒙古
伊泰煤制油有限责任公司 9.4989%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
收购伊泰集团所持伊泰伊犁能源有限公司 9.8%股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收购伊泰集团所持伊泰伊犁矿业有限公司 9.8%
股权的议案》。上述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二)改选独立董事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议通过了《关于改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2025 年 9 月 22
日,公司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副总经理辞任
及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本人认真审议了公司候选董事以
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议案,对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职业素
养进行了评议,认为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与任
用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
依据、实际支付等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薪酬符合公司绩
效考核和相关薪酬制度的规定,薪酬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规定。
  (四)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
议案》《关于公司续聘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
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由其出具审计报告等相关文件。本人认为,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专业能力、经验和资质,具有相应的独立性及投资
者保护能力,且聘任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满
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要求。
  (五)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情况
本人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认真审阅,认为:公司
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相关
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遵循了全面性、重要性
原则,对公司为加强和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要工作做了
介绍,对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运行进行了认真自查,
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尽责的态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客观、
公正、谨慎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通过与公司及经营管
理层的交流,及时掌握公司经营情况及重要事项进展,进一
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求,认真、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经
验,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以及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
全力维护公司及各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额尔敦陶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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