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汇鸿: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5: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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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对拟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查,我们认为:(一)苏豪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业期
货”)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公司子公司江苏苏豪中锦发展有限公司、江苏苏豪中天控股有限公司及上海汇鸿
浆纸有限公司拟通过弘业期货分别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构成关联交易;(二)本
次交易是基于实际经营需求,以正常业务背景为依托,以规避或降低市场价格波
动给生产经营带来的不确定影响为目的,有助于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提升公
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子公司开
展套期保值业务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
回避表决。
  二、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对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情况的合理预测,是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发生,对公司经营发展是必要的、有利的;日常关联
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交易各方都保留自由与第三方交易的权利,
以确保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市场条件和价格实施,因而交易的存在并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我们
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丁   宏、巫   强、范 蕊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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