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的规定,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报
告期内在任独立董事孟军梅女士、杜耀文先生、何国华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孟军梅女士、杜耀文先生、何国华先生的任职经历
以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
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
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湖北盛天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