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品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现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2025 年度履职情
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注册会计师 2,363 人
业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公司 (含 A、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B 股)审计情
况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
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涉及主要行业 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
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
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
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已完结(天健
年度、2019 年度年报审
需在 5%的范
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
华仪电气、东 2024 年 3 围内与华仪电
投资者 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
海证券、天健 月6日 气承担连带责
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
任,天健已按
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
期履行判决)
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和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天健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 2025 年
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对公司募集资
金的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及说明。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
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
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
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
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
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执业情况进行了
事前审查,查阅了天健及相关人员的资格证照、有关信息和诚信记录等资料,经
审慎核查并进行专业判断,一致认为天健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和
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续聘天健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
量。审计委员会就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同意续聘
天健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和项目经理召开沟
通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预审情况、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工作结果,
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
委员会委员听取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预审情况、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
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三)2026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关于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 2025 年度对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对会计
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
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
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
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
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
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