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匠心家居”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591 号)文件核准,并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按市值
申购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直接
定价的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000 万股,
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72.69 元,共计募集资金 145,38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
费用 7,557.26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37,822.7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3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律师费、
审计及验资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发行手续费及其他发行费用等与
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562.11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
额为 135,260.63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
验,并于 2021 年 9 月 3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15-6 号《验资报告》。
(二)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2025 年末
项目 2025 年末
募集资金净额 135,260.63
减:募投项目累计投入金额 1,685.92
减: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4,413.13
减:超募资金理财收益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899.22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13,039.59
募集资金实际结余金额 110,301.95
注: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1,030,199,484.22 元(含利息收入),
其中 6,019,485.22 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1,097,000,000.00 元用于现金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
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且分
别与各专户所在银行及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
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 6,019,484.22 元,存
放于公司下列银行账户中: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元)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 江苏银行常州钟楼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 苏州银行常州分行 51004000001004 759,913.60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部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 招商银行常州分行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部
常州匠心独具智能 江南银行常州经开 1159000000031651
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区支行 (专用结算账户)
合计 6,019,485.22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因购买及赎回理财产品存放于募集
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上的余额为 4,224,365.43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的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产品 1,0907,000,000.00 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银行名称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成交日期 金额
江苏银行常州 对公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202 保本浮动收益
钟楼支行 5 年第 44 期 3 个月 K 款 型
富江南之瑞禧系列 JR1901 机构结构性存
江南银行常州 期结构性存款 款
经开区支行 富江南之瑞禧系列 JR1901 机构结构性存
期结构性存款 款
合计 109,700.00
三、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请见附表《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经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人民币 16,466,723.63 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事项进
行了审验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15-70 号);保荐机构对本次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并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
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1 日和 2022 年 11 月 28 日分别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11 月 28 日经 202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
应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
于 2024 年 1 月 15 日经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
募资金人民币 10,000.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超
募资金专户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4,413.13 万元(具体金额以转出时的实际金额
为准,含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超募资金专户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相
应的核查意见。
(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并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经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拟使
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3.5 亿元(含本数,含超募资金)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
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
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召开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并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
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
保本约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
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
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有保本约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
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
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用于购买保本型投资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有保本约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并在上述额
度内滚动使用。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11.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投资
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大额存单以及其他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投资产品,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保荐机构
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说明
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以及中美贸易摩擦、国内房地产行业调控等因素对整
体市场经济环境的冲击,家居市场总体承压,消费潜力释放不及预期,整体市场
宏观环境和需求不明朗,公司推进募投项目进度相对谨慎。公司“新建智能家具
生产基地项目”和“新建研发中心项目”总体规划建设用地为 180 亩,公司按此
面积做整体规划设计,但截至目前公司仅取得 33,155 平方米(约 50 亩)土地的
不动产权证书(苏(2021)常州不动产权第 0072390 号)和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
划局批准的规划条件,明确了规划要求和规划引导要素。虽公司就其余约 130
亩土地已与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签署《用地合作协议书》,但至今尚未进入实
质性土地招拍挂流程,给整体规划设计工作造成了较大的不确定性,进而公司实
际募投项目建设进度有所推迟,总体进展慢于预期。
基于实际情况并秉持审慎原则,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的总体环境、公司发展战
略及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
施主体、项目用途和项目投资总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经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和 2024 年 4 月 25 日将“新建智能
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新建研发中心项目”及“新建营销网络项目”各延期 12
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首次调整后计划 本次调整后计划
项目 调整前计划达到
项目名称 达到试运行状态 达到试运行状态
序号 试运行状态日期
日期 日期
新建智能家具生产
基地项目
四、关于募投项目终止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新建营销网络项目”予以终止。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2025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
目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一)募投项目终止的具体情况
元,尚未投入建设。
元,尚未投入建设。
(二)募投项目终止的原因
“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的原用地规划的实施地点为江苏省常州市
钟楼区北邻振中路,西邻腾龙路,东邻工业大道,南邻广源路,募投项目总体规
划建设用地为 180 亩,2021 年 8 月公司已取得用地 33,155 平方米(约 50 亩)的
不动产权证书(苏(2021)常州不动产权第 0072390 号),并取得常州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批准的规划条件,明确了规划要求和规划引导要素。由于常州市钟楼
高新区对腾龙路以东、工业大道以西片区总体规划进行了调整,将该片区规划为
“退二进三”片区;同时结合城际高铁和轨道线换乘枢纽,进一步优化区域设计,
提升了土地利用价值。因募投土地规划调整,公司向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
下简称“常州市自规局”)申请并报市政府批准收回上述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
用权,收回土地面积 33,155 平方米。常州市自规局同意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
民政府有偿收回公司购买的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北邻振中路,西邻腾龙路,东邻
工业大道,南邻广源路的拟用于募投项目“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新建
研发中心项目”的 33,155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并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签署了
《振中路南侧、腾龙路东侧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协议》。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是基于“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同一实施地
点的建设和使用,由于常州市自规局同意常州市钟楼区邹区镇人民政府有偿收回
该土地使用权,因此该项目也将无法实施。
“新建营销网络项目”是公司根据境内市场开发及品牌打造计划实施的项
目,公司多年深耕海外市场,凭借多年积累的国际化运营经验和成熟的服务体系,
现阶段经营重心仍将聚焦于海外市场的深耕与延伸,对于国内市场营销网络的资
源投入保持审慎态度。当前资源配置方案符合公司全球化发展战略及精细化运营
要求,能够有效支撑现有业务布局并保障投资者利益。经过审慎分析评估,公司
终止该募投项目。
综上,本次对“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 “新建
营销网络项目”予以终止,是公司根据市场需求变化,在进行充分市场调研、论
证项目可行性的基础上,做出的更有利于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审慎决定。
(三)本次终止募投项目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终止募投项目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有利于节省开支、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终止募投项目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上述募投项目终止后,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继续留存于专户,进行现金管理,
并尽快、科学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如公司后续拟对该等募集资金的使用做出其
他安排,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审议及披露义务。
六、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新建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
“新建研发中心项目”“新建营销网络项目”予以终止。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新建“柬埔寨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暨对外投资逐
级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5,038.05 万元对外投资逐级设立全资子
公司,以投资建设“柬埔寨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
七、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
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八、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其鉴证结
论为:匠心家居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2025 年修订)》
(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匠心家居公司募
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九、保荐机构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现场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匠心家居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
匠心家居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投项目台账、余额明细表、募集资金到账
原始凭证、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报告、中介机构相关报告等资料,并就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访谈了公司管理层。
十、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匠心家居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
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
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常州匠心独具智能家居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吕岩 傅志武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表 1:2025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5,260.63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5,038.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5,038.0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099.0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1.12%
截至 2025 年
是否已变更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承诺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本年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年度 是否达到 末项目可行
项目(含部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和超募资金投向 承诺投资总额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性是否发生
分变更) (1) (2) (3)=(2)/(1)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是[注 1] 78,859.90 0.00 0.00 1,685.92 2.14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具生产基地项目
是[注 1] 9,757.40 0.00 0.00 0.0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心项目
是[注 1] 12,230.20 0.00 0.00 0.00 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络项目
家具生产基地项 否[注 2] 0.00 15,038.05 0.00 0.00 0.00
目
承诺投资项目
— 100,847.50 15,038.05 0.00 1,685.92 — — — — —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性补充流动
否 30,000.00 34,413.13 4,413.13 34,413.13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资金
未明确投向 否 4,413.13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
— 34,413.13 34,413.13 34,413.13 — — — — —
计
合 计 — 135,260.63 49,451.18 36,099.05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详见本报告三、(五)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说明及四、关于募投项目终止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详见本报告四、关于募投项目终止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详见本报告三、(四)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1,030,199,484.22 元(含利息收入),其中 6,019,484.22 元存放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于募集资金专户中,1,097,000,000.00 元用于现金管理。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的议案》,并于
[注 2]: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新建“柬埔寨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
暨对外投资逐级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经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5,038.05 万元对外
投资逐级设立全资子公司,以投资建设“柬埔寨智能家具生产基地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