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通电子: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24 05:0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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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388           证券简称:信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7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
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
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和变更日期
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
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 ”、“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和“关于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等相关内容自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信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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