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6-009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包含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敬
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子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求,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扬子江新型材料(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子有
限)、苏州慧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慧来)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融资提供担保,预计总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提供的担保范围包括
但不限于申请银行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履约保函、专项贷款或
开展其他日常经营融资业务等。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有效期自公
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至公司 2026 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担保额度议案之
日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
定的授权代理人具体负责审核并签署上述担保额度内的所有文件,同时由公司财
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本次提供担保额度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被担保 占公司
担保方 截至目 本次新 是否
担保 方 2025 2025 年末
被担保方 持股比 前担保 增担保 关联
方 年资产 经审计净
例 余额 额度 担保
负债率 资产比例
公司 扬子有限 100% 79.53% 0 2,000 8.40% 否
公司 苏州慧来 100% 3.48% 0 1,000 4.20% 否
合计 0 3,000 12.60% -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扬子有限基本情况
名称:扬子江新型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 年 1 月 31 日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丰路 88 号
法定代表人:杨坤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家用电器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建筑材料销
售;金属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股权结构情况:公司持有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18,653.18 20,903.37
负债总额 14,280.89 16,624.7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12,135.71 14,363.45
净资产 4,372.29 4,278.63
营业收入 8,806.28 32,090.35
利润总额 93.66 -367.12
净利润 93.66 -148.82
扬子有限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苏州慧来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慧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4 月 13 日
住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春丰路 88 号 28 幢
法定代表人:杨坤
注册资本:16,741.26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城市公园管理;植物园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森
林公园管理;动物园管理服务;水族馆管理服务;名胜风景区管理;园区管理服
务;生态保护区管理服务;公共事业管理服务;供销合作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
单位后勤管理服务;乡镇经济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
理;企业总部管理;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情况:公司持有 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6,732.17 6,409.76
负债总额 543.04 223.2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流动负债总额 543.04 223.20
净资产 6,189.13 6,186.56
营业收入 1,504.60 7,641.24
利润总额 2.57 -587.13
净利润 2.57 -447.66
苏州慧来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 2026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是确定公司 2026 年度担保的总
体安排。公司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实际融资及担保发生时,担保金额、担保
期限等内容由公司与相关机构在以上担保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以正式签署的担
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最终实际担保总额不得超过本次审批的
担保额度。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能够充分满足其业务经营
的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
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
效的控制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
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生效后,公司已审批的有效担保额度合计为
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
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