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6-011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约束
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
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拟订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二、适用期限
三、薪酬标准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2026 年度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 8.57 万元/年(税
前)。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绩效考核,独立董事除领取津贴外,不在公司享受其
他报酬和社保待遇等。
(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兼任其他岗位的非独立董事为公司的外部董事,
其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三)公司内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
励收入等组成:
等因素,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按月发放;
个人业绩相挂钩,于年终或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期间,根据考核结果确定。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于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措施。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四)薪酬发放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
效薪酬分为月度绩效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其中:月度绩效薪酬依据当月工作任
务、工作效率、行为表现等短期指标完成情况,经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评定,内部
审计部审核后,随月度基本薪酬一并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
开展,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完成绩效评价后,以年度为周
期兑现差额。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后以现金或其他方式发
放。
四、其他事项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由公司按照国
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
部分、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后,将剩余部分发放给
个人。
(二)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
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津贴并予以发放。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
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所需的交通、住宿等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董事薪酬方案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