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
结合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三羊马(重庆)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
事徐辉、冷开伟、宋夏虹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徐辉、冷开伟、宋夏虹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
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
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
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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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