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 3—9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3-255 号
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思公司)管
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科瑞思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科瑞思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科瑞思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
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科瑞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
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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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
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科瑞思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
〔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 号)的规定,如实反
映了科瑞思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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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深证上
〔2025〕481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
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17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
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62.50 万股,发行价
为每股人民币 63.78 元,共计募集资金 67,766.25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082.47 万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2,683.78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
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759.88 万元后,公司本次
募集资金净额为 59,923.9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3-9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9,923.90
项目投入 B1 26,515.82
利息收入净额 B2 2,041.0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设备款收入 B3 161.52
手续费支出 B4 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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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序号 金 额
项目投入 C1 12,221.45
利息收入净额 C2 791.30
本期发生额
设备款收入 C3
手续费支出 C4 0.15
项目投入 D1=B1+C1 38,737.27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832.37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设备款收入 D3=B3+C3 161.52
手续费支出 D4=B4+C4 4.38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24,176.1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24,176.14
差异 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48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
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市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
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有 4 个募集资金专户、5 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
金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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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珠海前山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珠海迎宾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珠海体育中心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珠海迎宾路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珠海迎宾路支行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珠海迎宾路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珠海体育中心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珠海体育中心支行
合 计 241,761,384.65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经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6,300 万元
(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经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创新研发中心项目不直接生产产品,其效益将从公司研发的产品和解决方案中间接体现;
补充流动资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但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资产运转能力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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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投向
金
超募资金投向
小计
合 计 - 59,923.90 59,923.90 12,221.45 38,737.27 - - 不适用 - -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2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将
公司募投项目"高端全自动精密磁性元器件绕线设备技术升级及扩充项目"和"创新研发中心项目"的项目达到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 2025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6 年 7 月 31 日。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高端全自动精密磁性元器件绕线设备技术升级及扩充项目累计投入资金 13,564.05
万元,正按计划建设中,暂未产生经济效益;创新研发中心项目投入 4,795.22 万元,此项目与高端全自动精密
磁性元器件绕线设备技术升级及扩充项目建设在同一栋大楼,正按计划建设中,暂未产生经济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经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6,300 万元(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于 2025
年 11 月 18 日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263.35 万元置换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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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珠海科瑞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3-373 号),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完成资金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45,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额度自公
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审批期限与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本事项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经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24,176.14 万元,其中活期存款 13,476.14 万元,闲置募集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金现金管理余额为 10,700.00 万元。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创新研发中心项目"的内部投
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未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方式,亦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形。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公司根据 2025 年 11 月 25 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
发中心项目”中重新分摊,调减高端全自动精密磁性元器件绕线设备技术升级及扩充项目累计投入 3,545.60
万元,调增创新研发中心项目累计投入 3,545.6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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